街總婦聯探討經屋政策
街總樂駿中心、婦聯北區家庭服務中心昨合作舉辦“美好社區攜手創——經濟房屋諮詢座談會”,邀請公屋委員會委員梁桂萍、吳子寧向居民介紹修改經屋法例的主要內容,包括備受關注的經屋訂價、收入上下限、新舊輪候者處理辦法、轉售制度等,並與居民即場互動探討。梁桂萍及吳子寧除建議分三階段延長經屋禁售期至二十年、以實用面積成本訂經屋售價、以收入中位數分級設定收入上限、完善調控樓市機制外,亦希望以“寬入嚴出”的原則,優先解決原有輪候者“上樓”問題。
經屋座談會昨晚八時半至十時在街總樂駿中心舉行,公屋委員會成員梁桂萍、吳子寧應邀擔任主講,向到場居民介紹了公屋委員會的組成架構,以及備受坊間熱議的經屋法例修訂議題,如經屋訂價、分配制度、轉售制度、收入上下限、資產申報、新舊輪候者的處理辦法等問題的政府建議方案,具體包括一人家團的收入上下限為六千至一萬二千、總資產淨值為三十萬八千元;二人家團收入上下限為九千一百元至二萬三千七百元、總資產淨值為六十一萬六千元;經屋參考訂價的計算方式;經屋禁售期建議分三階段延長至十五年,期間不可出租,以及轉入市場出售須按一定百分比補差價;取消原有輪候排序方式,改分四個抽籤揀樓組別,抽籤安置上樓等。
她們重申,經屋訂價不應與市場掛鈎,建議以實用面積成本包括土地價格、建築成本及適當利潤等因素計算;分三階段適當延長經屋禁售期至二十年。建議經屋申請必須以二人或以上家團為單位,然後根據本澳收入中位數分級設定不同人數家團的收入上限,如二人家團為中位數三倍;三人家團為中位數四倍;四人或以上家團為中位數五倍。
對於近日社會熱議的“舊人舊制、新人新制”的問題,她們建議以“寬入嚴出”的原則,適當放寬原有輪候家團的“上樓”條件限制,但禁售期及轉售條件則必須受新法規範。
另外,除促政府保持經屋定期定量供應,以及建立一套完善的調控樓市機制外,亦促請政府設定社屋三年輪候“上樓”期,並根據合資格申請家團的數量,興建足夠的社屋滿足需求,以保障基層居民的住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