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科大研究為修法提供參考依據
《出版法》修訂三年內完成
【本報消息】新聞局長陳致平表示,經過諮詢邀標的程序,已委託澳門科技大學負責研究及比對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新聞及傳播的法規及實踐經驗,進而就澳門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方向提出參考意見。預計研究報告可於今年十月完成,兩部法律的修訂工作則約需兩、三年。
只收科大一份標書
新聞局昨日與本澳中、葡、英文傳媒舉行了第二場簡報會,介紹了“《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修訂方向文獻研究服務”諮詢邀標的情況和進度。陳致平指出,六月首場簡報會後,該局隨即展開“《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修訂方向文獻研究服務”諮詢邀標的程序,並於七月二日發出邀標公函,邀請本澳在新聞傳播學術範疇擁有研究能力的學術機構包括澳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及聖若瑟大學,提供工作計劃書及服務報價。截至七月廿三日截標期止,只收到澳門科技大學提交的一份投標書。經甄選委員會評審後,新聞局已向行政長官提交建議書且獲同意,將服務判給予科大。
該研究目的是通過學術機構針對各國和鄰近地區的新聞及傳播法規、不同地區的經驗、國際趨勢等作比較,為日後開展兩法修訂工作時的參考提供依據,體現修法過程的客觀及中立。
研究報告十月提交
研究由澳門科技大學人文藝術學院副院長潘知常和助理教授譚志強共同主持,團隊共六名成員,包括有新聞及傳播學範疇、法學範疇的學者:孫瑱、沈雲樵,以及研究助理葉靜雯、陳辰。研究團隊將運用內容分析法和比較研究法,分析比較中國內地、台灣、香港、葡萄牙和盧森堡的新聞傳播法律。還對英美海洋(不成文)法系中有關新聞傳播的法律理念、政策取向和立法技術作一整體的摘要介紹。此外,運用歷史研究法和深度訪談法,回溯澳門《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歷史及法律實施期間出現的重大問題。通過對不同地區經驗、國際趨勢和澳門現況的研究,對兩法實施後出現的重大問題,以及如何將兩項法律訂立時尚未出現也未曾思考過的媒體(網絡傳媒)有效地納入,提出修訂的方向性建議。
陳致平透露,是項研究服務金額為十二萬元,時間為七十天,預計今年十月,研究團隊將向新聞局提交研究報告。
修訂分四階段進行
在簡報會上,有傳媒代表關心新法規會否引入“出版委員會”或訂定新聞工作者守則,並呼籲當局撰寫法案條文時要嚴謹認真。陳致平回應時重申,特區政府將繼續堅定維護新聞自由原則。當局對該兩法規的修訂無既定立場,過程透明,與獨立學術機構、研究機構合作,並持開放態度聆聽各方意見,定期與傳媒業界匯報工作進展,讓公衆知悉修法進度。
《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修訂工作主要分四個階段進行:首先,第一階段會展開方向性的研究工作,透過與本澳的學術和研究機構合作,針對各地和鄰近地區的新聞、傳播法例、不同地區的經驗、國際趨勢等作比對,在此基礎上,再進行客觀、科學化的民意調查,收集意見。第二階段政府會因應首階段的方向研究結果草擬法律文本,第三階段則就法律草案展開全面諮詢工作。最後,按照諮詢結果,整理法案文本後正式進入立法程序。陳致平預計整個修法工作約需兩至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