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無準則欠透明度
林香生質外僱法成效
【本報消息】針對《規範聘用外地僱員許可內設定的條件或負擔》行政法規,立法議員林香生書面質詢當局,在缺乏統一標準下,審批各企業外僱比例的準則、尺度何在;如何確保企業履行優先聘用本地僱員;當局會否主動抽查,並制訂措施增加各企業外僱資料的透明度。
林香生表示,上述法規規範了“遵守聘用本地僱員的最低數量保證”、“接受對可聘用外地僱員數量的重新評估機制”等有關輸入外僱的補充性規定,勞工界支持任何有利於確保本地僱員優先就業的規定和機制,但欠缺明確標準、具體措施及透明度之下,上述機制未必能真正發揮作用。公衆對此一無所知,難以監察,向為人詬病的“審批部門裁量權過大”問題將無法避免。
他質疑,企業聘用外僱須遵守聘用本地僱員的最低數量保證,但當局以澳門行業衆多,經濟環境、人力資源及市場環境不斷變化,難訂統一標準及不具操作性為由,把決定外僱比例的工作交予人資辦,並可因應不同申請個案作決定。
在缺乏統一標準之下,當局有何準則、尺度,審批各企業的外僱比例;如何確保相關企業履行優先聘用本地僱員的法定責任?除要求企業在聘用本地僱員人數出現變化時通知當局外,當局會否主動抽查,並適時重新評估企業已獲批的外僱數量是否合理?
林香生指坊間不時質疑政府“黑箱操作”,最有效的釋疑辦法是適時公佈更多數據、資料,增加透明度。質詢當局會否確立恆常機制,定期主動公佈接獲的外僱申請,確定批出的個案和外僱人數等相關數字;會否具體公佈各企業遵守“最低數量保證”及外僱比例的情況;會否公佈聘有一定數量或較多外僱的企業,其不同職級、工種的外僱和本地人數字?會否要求企業在工作場所內張貼聘用的外僱總數,涉及的工種類別及相關人數等資料,讓企業員工共同監察,向當局舉報違規或不規則情況。
上述行政法規也規定,企業有通知當局的責任及其他法定義務,但當局如何向企業宣傳;當局有何機制主動監察企業,及時發現沒履行通知義務及違規等情況,並即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