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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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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g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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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日期 : 2009-07-25

潘知常 Empty
發表主題: 潘知常   潘知常 Icon_minitime周四 8月 12, 2010 11:43 am

潘知常,1956年生,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导师,南京大学国际传媒研究所所长,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著名美学家,当代中国实践美学与后实践美学两大学派中的后实践美学学派的两个主要代表人物之一,著名的“生命美学”学说的创始人,同时,也是国内著名的“政府高参”、“企业顾问”、“媒体体军师”。
  
潘知常,澳门科技大学客座教授,南京艺术学院客座教授,江苏社会主义学院兼职教授。
  1989年被评为河南省的“青年精英”与郑州市的“青年精英”,并被授予荣誉称号,1992年被批准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993年被聘为教授。历任南京大学企业形象研究中心主任、《美学与文艺学研究》副主编,《城市研究》编委,中国民盟中央委员,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 中华美学学会理事,中国文艺理论学会理事,中国广播受众研究会理事,中国青年美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摄影学会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美学学会副会长、江苏省企业形象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工艺美术学会设计专业委员会顾问,江苏省工艺美术协会设计师分会顾问等。研究范围主要为美学基本理论、中西比较文化与美学、媒介文化、媒体策划与创意等。同时长期从事企业、地区、政府与媒介等领域的各类策划、创意工作。
  【著作】
  先后出版了《众妙之门》(黄河文艺,1989)、《中西比较美学论稿》(百花洲,2000)、《中国美学精神》(江苏人民,1993)、《生命的诗境》(杭州大学,1993)、《美的冲突》(上海学林,1989)、《生命美学论稿》(郑州大学,2002)、《诗与思的对话》(上海三联,1997)、《生命美学》(河南人民,1991)、《反美学--在阐释中理解当代审美文化》(上海学林,1995)、《审美教育的最佳时期》(海燕,1993)《美学的边缘--在阐释中理解当代审美观念》(上海人民,1998)、《生命美学论稿——在阐释中理解当代生命美学》(郑州大学,2002)、《大众传媒与大众文化》(上海人民,2002)、《流行文化》(江苏教育,2002)、《独上高楼——中西美学对话中的王国维》(文津,2004)、《谁劫持了我们的美感——潘知常揭秘四大奇书》(学林,2007)、《【红楼梦】为什么这样红——潘知常导读【红楼梦】》(学林,2008)、《说【红楼】人物》(上海文化,2008)、《说【水浒】人物》(上海文化,2008)、《我爱故我在——生命美学的视界》(江西人民,2009)等学术著作17部,《传媒批判理论》、《讲“好故事”与“讲好”故事》,《怎样与媒体打交道》等编著5部,在海内外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曾赴美国纽约州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进行学术访问,海南广播电视总台业务顾问,海口广播电视总台业务顾问,江苏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业务顾问,曾获省政府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三项)、华东地区优秀政治理论著作一等奖(一项)、北方十五省市社会科学著作优秀奖(一项)、北方十五省市社会科学著作一等奖(一项)、全国图书“金钥匙”奖(一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专著《光明日报》“光明杯”三等奖(一项)、中国青年优秀美学著作奖(二项)、中国传播学论坛优秀论文奖等学术奖励二十余项。历年来主持、参加国家社科项目、省重点项目、省一般项目、省教委项目、南京大学重大项目等共十一项。同时曾主持横向项目《南京城市形象研究》、《南京河西新城区文化特色研究》、《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化特色研究》等十余项政府与地区形象设计与策划项目。
  《“高参” 、“军师” 、“顾问”》
  进入新世纪,人们发现,在所有的关于新世纪的十大最新与最热门职业的预测中,有一个职业始终赫然名列其中,这就是:咨询策划。有人说,假如“条条大路通罗马”,那么,帮助我们找到通向罗马的那条最近的道路的,就是咨询策划。确实,“咨询策划”在最近的几年越来越吸引人们的眼球了。一些著名的咨询策划专家也逐渐为人们所知,可是,你会想到一个名牌大学的著名教授也会在咨询策划中大显身手,而且日益引人瞩目?近日,本报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国际传媒研究所所长潘知常。
  潘知常:“高参” 、“军师” 、“顾问”一肩挑
  对于学术界,潘知常是位著名的美学家、传播学家,而对于南京大学的学生们来说,他是位明星教师。上课旁征博引,丰富多彩,也因此他在南大的教学从来就是人满为患,很多学生都是整整一个学期都不得不站在台阶、门口听课。同样对于媒体和南京市民来说对他也该是再熟悉不过的,长期以来,他在地区形象、政府形象、旅游形象、企业形象方面完成了许多成功的策划,是著名的政府高参、企业军师。而且,他还是媒介顾问,媒介策划是他的强项。蜚声全国的民生新闻 —— 《南京零距离》、《直播南京》、《1860新闻眼》都是他直接参与策划的品牌栏目。目前,他还担任了海南广播电视总台业务顾问、海口广播电视总台业务顾问、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业务顾问等等,奔波于北京、上海、天津、海南、合肥等地。当被问及媒介策划的奥秘,他淡淡一笑,说:讲“好故事”与“讲好”故事!这,是他所关注的,亦是他在教学中所要求于学生的。
  媒介策划:做客厅新闻
  潘知常教授经常对学生说:要一手抓学术,一手抓业务。而且两“手”都要硬。他自己也是如此。在 “业务”方面,连多年从事媒介的人对他都很佩服。这个业务,就是“媒介策划”,在这个方面,他应该说是颇具盛名。他所参与的一系列关于民生新闻的成功策划,让南京这座城市在新闻传播业界很是红火了一阵。当谈到这些成功的媒介策划时,潘知常教授显得很坦然,他说,“我当初的想法是要把节目做成架桥式的,最好是个立交桥,而不要做砌墙式的节目。是想让电视媒体成为‘信息的绿色通道’,做南京人真正关心的信息……是客厅新闻,做到讲‘好故事’与‘讲好’故事……”,他的这个简单而单纯的想法正是后来在南京家喻户晓的《南京零距离》、《直播南京》、《1860新闻眼》等品牌栏目的雏形。现在,这些栏目真的成为了南京的新闻“立交桥”,也真正成为了百姓所喜爱的“信息的绿色通道”。
  在潘知常教授的眼中,民生新闻的真正成功不仅仅在于做到了“三贴近”,而更在于媒介说话方式改变。有别于之前的写论文式的新闻播报方式,民生新闻带来的是一种讲故事式的新闻播报方式。民生新闻的出现真正体现了百姓的知情权这一新闻根本要求。对于如何做好在电视上“讲故事”,潘知常教授举了一个形象的例子:城东与城西同时发生车祸,作为报道的地方媒体,倘若只是简单的报道说是发生两起车祸,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这样是无法吸引人的。报道者要在两起车祸中找到不同点,两起车祸中或许城东的是因为醉酒驾车,而城西的是因为违章驾驶,这些内在的特殊点是人们所关注的,从这个特殊点出发,就可以找到民生新闻所需要的故事了。而南京的民生新闻的品牌栏目有着如此高的收视率,也证实了讲故事式的新闻播报方式的魅力。
  对于潘知常教授策划成功的几个品牌栏目,潘教授笑着说,“在这方面,我也没有做出多少成绩,只是其中的许多人中的一个,而且尽力而已。……我参加了江苏、南京的许多媒介栏目的策划。重要的如江苏电视台的《南京零距离》,这个栏目被称之为‘中国社会新闻节目的革命的发起者’,也是‘民生新闻’的始作俑者。在节目策划之初,我也是应邀参与的策划者之一。后来南京市委宣传部的部长和南京电视台的台长也希望我帮助他们策划一档类似的节目。这样,我和其他几个专家又参加了南京电视台的《直播南京》的策划。现在,这两个节目在江苏的收视率都是最高。在这以后,我又参与了江苏卫视的《1860新闻眼》等节目的策划。”他的这番真实而坦然的谈话,多少让我们明白,这些让南京人耳熟能详的栏目,潘知常教授的策划都是必不可少的。
  政府形象策划:全国示范的典型
  不仅仅是南京媒体,潘知常教授还为政府形象的塑造做过众多很成功的策划。南京市民们非常熟悉南京的市民精神:“开明开放、诚朴诚信、博爱博雅、创业创新”;还有2003年非典时期南京市民抗击非典时非常熟悉的著名口号:“非典终将倒下,城市精神永存”;以及2003年的“万朵鲜花送雷锋”活动等。这些,其实都是出自潘知常教授之手。
  2003年的“万朵鲜花送雷锋“的活动就是其中最成功的范例,并且成为了全国学雷锋活动的一个典型。宣传部门每年都要组织“学雷锋”,但是效果都不是很好,潘教授建议他们“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要计算投入产出”,要尽量少做或者不做“劳民伤财”的事情。宣传部门的领导很开明,就让潘教授负责策划,他就出了“万朵鲜花送雷锋”这么一个主意。具体来说就是,在全市宣布,从2003年3月2号到4月2日,在每个区的“文明办”都设二十四小时开通的热线电话,任何人只要你见到了身边的好人好事,都可以打电话推荐,经过核实后,如果事实属实的,就马上派香车美女给对方送鲜花。宣传部从厂家搞了几辆赞助的车,装成花车,找了几个漂亮女孩,天天去送花。结果,送了一个月,南京人都很欢迎。市民最大的感受,就是觉得生活变得可爱了,南京变得可爱了。这正是潘教授所要的效果,因为他在讲美学时经常强调,审美不是牛虻,而是蜜蜂,审美就是在生活里发现可爱的东西。潘知常教授经常讲,“确实,在生活中‘不如意事常八九’,但是我们却一定要‘常念一二’。社会上固然有很多不好的地方,但是总还有‘一二’好的地方,因此我们要 ‘常念一二’,并且要将它‘储蓄’起来,要储蓄爱、储蓄美、储蓄光明,并且把它们发扬光大”。后来,这个策划被中央“文明办”作为成功策划以文件附件的形式下发到全国,要求各地学习。
  不仅如此,潘知常教授还参与了南京的第一届“世界历史名城博览会”的策划,使得“世界历史名城博览会”成为树立南京形象的一项重大活动。2004年潘知常教授又提出了一个新的建议,要把南京建设为“和平南京”,指出南京要左右开弓,要打两张牌,一张牌是:“文化”,一张牌是:“和平”。现在,经过他和其他人的共同努力,“文化南京”、“和平南京”,已经成为全市的共识。
  地区形象策划:数目庞大无法细数
  除了成功的媒介策划和政府策划,潘知常教授的地区形象的策划同样做的很成功。例如,南京仙林大学城的文化特色策划,南京河西新区的文化特色策划,南京白下区的形象策划,南京市的城市形象策划,江苏文化大省建设的策划,苏州沿江旅游形象的策划以及淮安、连云港等地的旅游形象策划等等,还有一些较小的策划,由于数目很多以至于潘知常教授都无法一一细数。直接点说,在南京大学潘知常教授绝对是最繁忙的教授之一,各种不同的策划活动使得他经常一刻不停地奔波于全国各地。而在南京大学的新闻传播学院,潘教授的科研项目也是最多的。这让我们联想到:他曾经以自己的智慧为多少地方雪中送炭,或者锦上添花啊?!
  正如所有了解潘知常的人说的那样,潘教授的话会让人眼前一亮,他在谈话间会在不自觉间就紧紧吸引了对方的注意,他往往从一点出发,但是又发散出去,左右逢源,再加上一流的口才和记忆力,总是能把一场哪怕是话题枯燥的谈话也变得多姿多彩。对于潘知常的采访结束也是在这样的生动交谈中进行,而且,也是在这样的快乐中结束的,带着潘知常教授一贯的自信与睿智……
  (原文载《江苏科技报》2007年1月13日,记者:施颉婧)
  《潘知常风波:聚焦网络打假背后的真相》
  
  2006年六月中旬,南京大学结束了对该校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导、南京大学传媒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潘知常的学风问题的长达三个月的审查,鉴于最后认定他只“涉及学风问题”(而并未涉及抄袭),因此决定给予其“暂时停止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处分。至此,一度在网络中甚嚣尘上的“潘知常风波”尘埃落定。
  颇具玩味的是,国内媒体对此表现得出奇冷漠,没有一家平面媒体予以关注,在网络上始终也只有《新语丝》网站主动发布过一次有关消息(但是内容却明显有误,例如竟然不提南大对于他的问题的性质的认定是只“涉及学风问题”而并未涉及抄袭问题,例如又说他被停招博士两年与停招硕士两年,等等)。
  此事爆出后,众人的声音同样颇具玩味。有人在《新语丝》网站发表意见说:“处理偏轻”;但同时我们问询了不少南京大学的教师与学生,多数人的反应却是:“处理明显过重了”。
  据我们调查了解得知:潘知常现在仍带着博士生与硕士生,而且九月开学后又有一名博士生进入他的门下,而且,就在八月份他还应邀在北京大学做了两天学术报告,在其他高校、机关、企业的报告也络绎不绝,其间,还有一所院校聘请他担任了兼职教授,看来, “暂时停止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处分很可能主要是指2007年暂停招收研究生。然而,无论如何,“暂时停止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处分毕竟象征着网上一场“潘知常风波”的结束。
  “潘知常风波”始于一次网上的争执。2006年二月上旬,上海自由作家张远山看到某网站转载的潘知常的一篇没有公开发表的讲课记录稿,其中给学生推荐的五本书与他在《进入古典中国的五部经典》一文中列举的五部经典篇名相同。于是,张远山写了《潘知常教授与鄙人所见略同》,并发表在新语丝网站。然而,对于张远山“所见略同”的观点,潘知常却有不同看法:潘知常认为只存在推荐五本书巧合的情况,自己对五本书的文字介绍与具体评价与张文完全不同;况且,他实际上推荐的也不止五本,而是六本。因此,他连续数次给新语丝网站写信,要求发表自己的说明情况的文章,但始终遭到拒绝。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潘知常将文章投送另一学术打假网站《学术批评网》发表。之后,潘知常此前的几封写给新语丝网站负责人的私人信件被该网站作为“恐吓”学术打假的信件予以公开。继而,该网站连续发表数十篇帖子,对于潘知常的学风、人品,展开猛烈声讨和抨击。3月5日,该网站发表了没有署名的《南京大学6位博士生关于请求查处潘知常事件给校领导的公开信》,信中要求对潘知常予以查处。3月8日,天涯社区的“关天茶舍”讨论版出现署名为 “luckydog2”的《给南京大学六位给校领导写公开信的博士生的公开信》,对六博士的公开信提出质疑。随后,南京大学决定对网上所涉及的潘知常的有关问题进行审查。
  网络争讼的焦点之一是:潘知常的《反美学》一书,是否十年前就“涉嫌抄袭”?
  1997年10月14日的《XX晚报》刊登了一篇短文,指出潘知常的《反美学》第五章借鉴了国内的一本专著,但是却没有注释。据此,有人认定:潘十年前就“涉嫌抄袭”。然而经我们查阅证实,其实该晚报早在1997年12月16日就已发表过潘知常的回应文章:《关于〈反美学〉的误读与遗憾》,公开说明那是由于出版社误删注释而造成的“遗憾”,并且公开出示了此前出版社早已开具的证明,同时,文章还写道:“我的完成于1996年3月的另外一部专著《诗与思的对话》(上海三联书店1997版),由于内容的需要,……在第三章第三节中改写、扩充了《反美学》第五章的部分内容,就在第三章的最后一个即第(58)中,我也曾作过同样的说明。”此后,应有关方面的要求,江苏省版权局有关部门经过近两个月的核查,也最终正式认定:该书中确实有两小段(共约200余字)出现雷同,但是潘知常没有抄袭,责任应由出版社承担。
  然而,尽管潘知常的上述回应很容易在报端查得,尽管江苏省版权局有关部门的正式认定在南大也人尽皆知,但是在网上的打假帖子中却耐人寻味地始终无人去提起。一位资深的律师在了解了上述情况后表示:具体的看法可能还会有不同,但起码在法理上潘知常应该是无懈可击的,也应该是不能认定潘知常存在抄袭行为的。
  网络争讼的焦点之二是:“《光明日报》事件”。
  2000年9月5日,《光明日报》理论版上曾刊登一篇文章,题为《生命美学:世纪之交的美学新收获》,文中写道:“……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就20世纪出现的以蔡仪为代表的认识美学、以李泽厚和刘纲纪为代表的实践美学、以潘知常为代表的生命美学这三大美学构想而言,只有以潘知常为代表的生命美学的构想,才真正与中、西方美学实践以及当代审美实践一脉相承、相得益彰。至于认识美学、实践美学,则无论从中、西审美实践来看,还是从当代审美实践来看,应该说都彼此格格不入。因此,其理论构想堪称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文章的作者是某师范大学的教授。事后据查,文稿是由潘知常代他转寄报社的,这篇文章也是经过他修改的。南大中文系有人因此而称之为“学术大师风波”。
  为了更为具体地了解当时的情况,我们查阅了事件前后的《光明日报》。发现这是一篇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之间的学术争鸣文章,而不是一篇关于潘知常本人的学术评价文章。有2000年6月13日《光明日报》的编者按为证:“90年代以来,我国美学界展开了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的论争。关于这场论争,北京大学阎国忠教授认为,它虽然也涉及哲学基础方面的问题,但主要是围绕美学自身问题展开的真正的美学论争,这场论争同时标志这中国(现代)美学学科的完全确立。本刊今天摘编两篇介绍有关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观点的文章,以飨读者。同时也希望各地的人文社科杂志将刊发文章的新观点推荐给本报——编者”。同日,该报发表了潘和另外一人的争鸣文章,而《生命美学:世纪之交的美学新收获》则是此后的第三篇。显然,该文的褒奖与针砭都出之于一种常见的学术争鸣的口吻(对方在针贬潘的生命美学时也采取的是同样的口吻)。而潘知常作为90年代风行全国的后实践美学的两位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作为国内生命美学的领军人物,应该是为学界所公认。他的突出美学贡献被国内的几部研究20世纪美学的专著(例如,北大教授、博导阎国忠的《美学建构中的尝试与问题》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走出古典——中国当代美学论争述评》安徽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以及武汉大学教授、博导陈望衡的《20世纪中国美学本体论问题》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列出专门的章节予以介绍,也是事实。而且,这样的争鸣专栏,《光明日报》在1998年就已经开办过一次,并曾经发表过著名美学家刘纲纪、潘知常等人的争鸣文章。再搜索一下,还不难发现,对于生命美学,国内学者的类似评价颇多,例如,著名美学家、北大教授、博导阎国忠就认为: “潘氏生命美学比李泽厚实践美学更有资格成为一个美学体系”(阎国忠:《走出古典:中国当代美学论争述评》,等498页,安徽教育出版社1998)因此,上述的争鸣文字中对于潘知常的生命美学的褒奖也未必就没有事实依据,起码也应该算是一家之言。因此,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这段话是擅自修改还是经过原作者同意的。对此,我们不得而知。我们能够知道的只是:这篇文章是原作者自己拿给潘知常的,而且同意由潘代他转交。一个不论年龄还是资历都与潘知常存在明显差距的作者,为什么会把自己的文章辗转交给潘知常而不是《光明日报》?其中的原因是因为想请潘代为修改,还是让潘知常代他到邮局去寄出?就不便妄加猜测了。
  显然,这件事情远远不像人们渲染的那么严重,南大中文系有人因此而称之为“学术大师风波”更无从谈起。当然,无论如何,争鸣的一方涉及本人,毕竟还是应避瓜田李下之嫌为宜,哪怕是原作者同意甚至热情相邀,也还以不亲自捉刀为宜,这对潘知常来说,应该是一个需要汲取的教训。
  网络争讼的焦点之三是:潘主编的《传媒批判理论》一书与几篇没有发表的讲课稿是否“涉嫌抄袭”?
  网上有人指出:潘知常主编的《传播批判理论》(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有一两处涉嫌抄袭。对此,潘知常本人并没有异议。但因为他只是主编,只应负担“失察”责任。因此,他也曾在发现问题后立即责成具体责任人在网上公开道歉。但是,书中某一节有二百余字涉嫌抄袭,可是这一节后来又作为论文发表时,潘知常的名字也在其中。有网民据此说,这应该是潘知常“抄袭”的铁证。可是不少专业人士对此却有不同看法,他们认为:该文由他人撰写,这早在该书后记中就已经说明,而后来文章发表时,并未做任何增改,因此,潘的署名也不能说明他本人就有抄袭的行为,应负的责任还是:“失察”。
  此外,潘知常几篇没有公开发表的讲课稿是否涉嫌抄袭的问题在网上也是众说纷纭。
  其中,《批判的视境:传媒作为世界——西方传媒批判理论的四个世界》为一份没有公开发表的讲课提纲。有人发现,其中借鉴了陶东风、陈阳等人的文章,却没有注释。核查一下不难发现:这只是一份针对潘主编的教材《传播批判理论》而压缩提炼的讲课提纲,供研究生阅读,放在学院内部的教学平台上,从没有公开发表。而且有“供课下讨论,请勿公开外传,注释与参考书,因格式限制,暂略。”的正式说明。再认真核查一下还不难发现:是教材《传播批判理论》一书的两位作者在撰写时借鉴了陶东风、陈阳等人的文章却没有注释(已如前述),潘只是在将该书压缩提炼为教学提纲时恰恰无意中也保留了这两段话。由此看来,断言潘抄袭显然并无根据。
  有意思的是,有人在网上指出,潘知常已经把这篇文章“打包”分散为几篇文章予以发表了。可是事实却是,这篇文章确实没有公开发表,更没有“打包” 分散为几篇文章予以发表。没有任何根据但是却能够在网上大胆推断,并且由此做出耸人听闻的判断,这难免令人对于网上的某些帖子敬而生畏。
  另有几篇讲课记录稿,也没有公开发表。潘知常将其放在学院内部的教学平台上,并且都曾注明: “供课下讨论,请勿公开外传,注释与参考书,因格式限制,暂略。” 有人认为,其中有抄袭张远山、李劼文章的嫌疑。可是也有不少专业人士说:从目前列举的例证看,很容易看出彼此的具体的文字、内容都明显不同,轻率认定为抄袭,实在过于牵强。
  而从南大传出的消息,关于潘主编的《传媒批判理论》与几篇没有发表的讲课稿中存在的问题,经过校外三个专家与校内三个专家的鉴定,都认为不存在抄袭行为,据此,南大学术委员会最终也没有认定潘存在抄袭行为。具体票数是17:5,17人认为没有抄袭,5人认为个别地方涉嫌抄袭,但认为潘存在抄袭行为的,则一票也没有。这个结果,应该是可以想见的,也是能够接受的。
  一场“潘知常风波” 尘埃落定,给人的启迪颇多:
  我们看到,在学术打假中,网络确实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没有网络,潘知常的学风问题不会暴露出来,即使暴露,也不会得到及时的处理。不过,通过网络打假,也确实存在一个如何保证“实事求是”的问题,这次的“风波”事件暴露出:有些帖子热情有余,却疏忽于认真核查事实,抓住一点就仓促下结论。甚至有人根据网上的帖子就断言是“性质最为恶劣的剽窃案”,是“大学丑闻”,并且轻率地称人为“剽窃教授”,可是现在经过认真查证,却连一个字的抄袭也没能坐实。遗憾的是,因为在网上的炒作与图一时之快而给被打假者所带来的伤害,已经无法弥补。
  更惹人非议的是那封没有署名的《南京大学6位博士生关于请求查处潘知常事件给校领导的公开信》。当时很多人仔细看了网上的帖子后共同的感觉都是:潘知常的问题并不严重,但是匿名上网的这封公开信却口气凌厉、态度极为激烈,意欲把潘彻底批倒批臭的心态溢于言表,然而其中列举的一些关于潘知常的所谓“劣迹”,有些却明显属于毫无事实根据。例如说他的《生命美学》一书抄袭,说他收了别人一万元钱并任命其为副教授,说他拿自己博士的论文去开会,等等,批评自己学校的著名教授但是作为批评者的六个学生却都不署名,如此不负责任的举动似乎不像是几位名校博士的所为,难怪网民“luckydog2”的《给南京大学六位给校领导写公开信的博士生的公开信》中对此公开提出质疑,也难怪还有网民在跟帖中说:如果这封公开信是造假,如果六个博士根本就不存在,那将会是学术打假中的一大丑闻。
  在网上搜索证据并借以对当事人进行揭发声讨,是目前学术打假的主要方法,这次也不例外,但同时暴露出的问题也很明显。例如有人根据数年前南大中文系某人在网络上所发的帖子,就断定潘知常的为人如何如何。但是实际上,南大中文系当时的两派纷争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潘知常与中文系赵宪章等人的矛盾更是人尽皆知。因此用他们的话来评价潘知常就难免偏颇(而由“他们”出面来揭露潘,也令人疑惑)。一位南大的老教授笑言:中文系的一派人几次反对潘知常上博士导师,说他这不行那不行,但是他从中文系出来后,校外三位专家的评审给的却都是最高分“A”,学科组和学校的评审也都是全票通过,怎么一下子就这也行那也行了?还有一位中文系的教授回忆说:2001年,在潘知常离开中文系到新闻系工作半年以后,为了申报文艺学重点学科,中文系还曾想方设法拉他列名其中帮助中文系去拿重点学科,这说明潘知常的学术贡献就是在矛盾尖锐的中文系也是被公认的,他本人也是为中文系做出了重要贡献的。其中的蹊跷仅仅在于:从1993年到2001年,在申报博士点与文艺学重点学科时,潘知常从来就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主要学术带头人之一,但是在申报博士导师时(从1997-2001年)却摇身一变,转而成为存在种种不良行为的被学术打假对象。
  网上还有帖子说,潘在中文系当研究中心主任时曾收过他人一万块钱并任命他为副教授,潘还曾私自在自己博士所写论文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并拿去开学术会议。一位学术圈内人说,这一看就都不可信。潘知常与中文系一些人的矛盾那么尖锐,如果真有私自收钱的事情,中文系的那些人肯定会在十年前就一查到底并严肃处理,绝对不会让他直到现在还逍遥法外;至于拿学生的论文去开会,潘知常在南大乃至学术圈里一直是公认的“才子教授”、“明星教授”,这种事情不太可能会出在心高气傲的潘知常身上。而来自潘的博士本人的断然否认,更说明了这一点。
  南京大学在“潘知常风波”中表现出了严肃的治校胸襟,绝不护短,也绝不手软。尽管不论相对于国内每天都在被揭露的抄袭事件,还是相对于南大过去的被媒介揭露的多起抄袭事件看,潘知常的错误在其中都应该算是极轻微的,而且显然涉及的是学风问题,而不是抄袭问题,涉及的内容也都是没有发表的文章。可是南大是名校,潘是名人,严格要求,求全责备,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在目前在公开出版物中都还存在大量抄袭而且大多都并没有得到相应处理的情况下,对于潘的几篇没有公开发表的讲义、讲课提纲予以严肃处理,这其中是否也存在“过于苛求”之类可以斟酌之处呢?
  潘知常教授本人在经历了这场风波以后,一定也感触良多。实事求是说,潘知常在学术研究与咨询策划实务方面,确实都是一个成绩卓著的著名专家,在南大新闻传播学院的教授中更是名列前茅。学术方面年少成名而且日益更上层楼,咨询策划实务方面的成绩引人瞩目。蜚声国内外的民生新闻节目“1860新闻眼”、“直播南京”、“南京零距离”,都与他的参与策划有关,南京的仙林大学城、河西新区的建设也凝聚了他的咨询策划的心血,而南京人耳熟能详的“开明开放、诚朴诚信、博爱博雅、创业创新”的市民精神,更与他的创意直接相关。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他在从事咨询策划实务时从不让学生代劳,而是自始至终一概由自己亲自动手。这在目前的众多教授、博导“老板”中也是很鲜见的。不过,学风毕竟是一个学人的生命。而潘知常本人在这方面,也确实存在不够严谨、不够求实之处。例如如何管好自己的学生?就是一个在“暂时停止研究生导师资格”期间需要认真反思的问题,还有就是如何适应网络教学的时代?潘知常在南大的教学从来就是人满为患,很多学生都是整整一个学期都不得不站在台阶、门口听课,而他对教学也很认真,对学生更是热情,但是为了方便学生而轻率地把没有发表和最终定稿的讲课记录稿放在网上,尽管只是内部的教学平台,对于学者而言这也未尝不是一种不暗网络教学规则的疏失,也还是存在有待改进之处。因此,现在尽管网上对于他的“抄袭”的炒作显然已经可以得出缺乏足够的事实依据这样一个结论,而动辄称人为“剽窃教授”的网络审判也开始为越来越多的学人所诟病,但是严肃自己的学风,把自己的学术道路走得更好,却是作为著名学者的潘知常教授所必须反思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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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主題: 回復: 潘知常   潘知常 Icon_minitime周四 8月 12, 2010 11: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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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对于由《略同》一文所引发的潘知常事件也给予了相当的关注。《南京晨报》在3月3日刊登了一篇新闻《南大博导与张远山学术风波调查》,《中国新闻周刊》也刊发了《潘知常风波》。
[编辑] 注释

1. ^ 张远山:《潘知常教授与鄙人所见略同》
2. ^ 《南京大学新闻学院潘知常教授寄方舟子的恐吓信一束》
3. ^ 潘知常:《从张远山的无聊到方舟子与新语丝的无耻》
4. ^ 潘知常:《方舟子、新语丝与学术恐怖主义》

[编辑] 外部链接

* 潘知常學術簡歷(香港中文大学)
* 潘知常简历(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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