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不懂文化產業的人眼中的文化產業
| 8th Aug 2010 | 評論 | (246 Reads)
今年2月胡錦濤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專題研討班的開班式上發表了重要講話,胡主席在講話中強調了把加快發展文化產業作為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八項重點工作之一。3 月5日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了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溫總理在他的報告中特別指出:“文化不僅是維持一個國家和民族生存的內生動力,即人們常說的文化軟實力,在市塲經濟中,文化還能夠由無形資產轉變為實實在在的經濟效益,當文化以產業的形式進行經營時,文化則成為國民經濟的部分”。今年四月在列席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時,我聽取了我國文化部部長蔡武有關文化產業發展工作情況報告。在報告中蔡武部長說“在社會主義市塲經濟體制條件下,文化建設既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部分,也是經濟建設的重要部分”。
可能由於我長期從事實業,以前甚少聽到文化產業的說法,所以對它的概念比較生疏,也對文化產業中的“文化” 定位比較模糊。但由於我們的國家主席和總理在他們的講話中,都強調了文化產業在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中、和在國民經濟中佔有重要的地位,我開始關注報章雜誌上有關文化產業的報導。我想能被稱做文化的東西一定有其精神、思想、道德和倫理的內涵,因此什麼樣的文化能被商業化產業化就成為我集中思考的題目。我認為由於每個國家和民族的人文、歷史的不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速度不同,世界上各個國家和民族的文化都有其差異、由於這種差異形成了各個國家和民族自身獨特的道德觀、價值觀。也因此不同的國家和民族應該具有反映其本身國家和民族文化的文化產業。在這方面我個人認為,在我國大力推廣發展文化產業時,必須根據我們自己國家和民族的傳統文化和道德倫理制定自己的標準,絕對不能照搬照抄其他國家的標準。而在制定我國文化產業標準時,我們應該首要注重的是文化,其次才是產業。一個合格的文化產業不但要向人民提供符合和滿足人們精神需求的產品,也要積極排除純粹為追求金錢收益而向人民提供庸俗而無文化內涵的產品。
中國在過去的幾十年中在發展文化產業方面的確取得了一些成績,如在全國各地開發了很多充分反映中國歷史和文化的旅遊景點、博物館。製作了大量的優質的電影和電視集,電視劇中突出的有如、和諧拯救危機、毛主席用兵真如神、雍正王朝、康熙帝國,越王勾踐、闖關東、朱元璋、三國、十三省、奠基者等等。這些電視劇在製作上可能為了更好地吸引觀衆而將劇中的歷史人物藝術化、形象化,但是整體來說相信它們應該還是比較真實地反映了我國的歷史,和當時的時代變遷和發展的。它們讓老百姓通過欣賞劇情的同時更瞭解自己的國家的文明和歷史。
本人曾多次赴無錫參觀靈山大佛和它的建築群。靈山大佛坐落在無錫馬山秦履峰南側的小靈山地區,該處原為唐宋名刹祥符寺之舊址,為保存古跡弘揚文化,落實宗教政策,1994年由修復祥符禪寺建造大佛立像籌建委員會籌劃,在修復祥符寺的同時,興建了八十八米高的露天青銅釋迦牟尼佛立像。命名為靈山大佛。並於1997年11月15日由總人數高達8萬來自世界的高僧大德和民衆參與大佛開光儀式。這尊宏偉莊嚴的大佛的興建是中國佛教界近百年來最大的一件盛事。對社會文化和經濟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其後由私營企業斥資興建靈山大佛建築群,開發旅遊觀光點。2009年3月27日來自世界近50個國家和地區的1700多位高僧大德、著名佛教學者、政要和社會各界人士在靈山參加了以“和諧世界,衆緣和合” 為主題的論壇。靈山大佛旁的建築群是由私人管理的文化企業。近年來這個建築群已成為旅遊聖地,每天吸引了無數的遊客到訪,它是一個非常成功的企業和文化產業,像這樣的企業我認為值得鼓勵並獲得重視。
多年前澳門的一些青年在澳門辦的“婆仔屋” 曾吸引無數聞名而來的遊客。本人曾聽一位香港朋友說,他想不到澳門有此等清靜優雅的地方,他手執一本書和品嘗一杯清茶能在那裡心曠神怡地度過愉快的一天,令他盡忘都市人的煩惱。這是一個不可多得的文化產業。可惜的是由於租賃糾紛而被迫停辦。記得當年本人也曾試圖為那些年輕人挽回被逼遷的命運作出了一些努力,但是並沒有獲得理想的結果。
最近本人常常被電視台製作的口述歷史節目吸引,通過這些節目瞭解了很多國家近代歷史上偉大人物的功勛,和他們所處年代的歷史背景。這種節目既有教育意義又有娛樂性,是值得推廣的將我們的文化和歷史的商業化、產業化的例子。
在本人眼中上面我列舉的那一些文化產業,是值得受到鼓勵和支持的。但令我可惜的是我們國家在發展文化產業時出現的一些令人匪夷所思實難以接受的情況。下面我也舉幾個例子:
1.
去年美國的一部電影“阿凡達”,創造了電影歷史上最高的賣座率,在全世界可說是引起了空前的轟動。影片裡面有很多鏡頭是在我們中國出名的旅遊勝地拍攝。在電影尚未落畫時就從新聞報導上看到當地政府預備將阿凡達取景的山頭命名為“阿凡達山”。這箇中原因當然很明顯的是為吸引更多遊客,但是這種愚昧無知的想法令我這個中國人實在感到羞愧。
2.
山東省陽谷縣、臨清縣和安徽省的黃山市三地長達近十年的“西門慶故里之爭” 實在不能不令人感到悲哀可笑。這種爭奪的目的相信是為了宣傳和開發當地的旅遊業,但是只要知道武松打虎典故的人都知道,文學作品中的西門慶是惡霸、淫賊是個令人髮指的大壞蛋。中國傳統宣揚留芳百世,但想不到的是三個地方政府竟然會爭奪這麼一個遺臭萬年的人作為他們的古人。
3.
2007年12月22日聖誕節前,在中國優美的風景區山水甲天下的杭州臨平星橋鎮的天都城住宅小區內,首座仿造巴黎鐵塔竣工後舉行亮燈儀式。該塔分三部分變化顏色,塔頂有旋轉照射燈。全塔整體用鋼鐵的數量據說高達1000餘噸,是原版巴黎鐵塔縮小三分一而成。它與杭州的自然和人文的環境格格不入,所以它不但破壞了杭州城整體的景觀,浪費了不少公帑。另外這樣明目張膽地抄襲他國的建築藝術的行為也著實令人乍舌。
4.
本人曾在澳葡立法會時,多次批評澳葡政府斥巨資在大三巴旁樹立所謂藝術雕塑品“少女與狗”。其中的少女坦胸而臥,除了其形象和在澳門居住的中國女性格格不入外,這個名字也不期然地會使我將它和當年在我國的上海法國公園門口懸掛著的牌子“華人與狗不得進入” 聯想起來。用這種東西吸引遊客不得不令我啼笑皆非。
5.
今年本人發現兩部內容同為描寫1937年日本在我國南京大屠殺的電影。一部曾獲六項國際獎名為拉貝日記--屠城的記憶。這部電影被紐約時報稱為中國版舒特拉的名單。影片是圍繞真實人物約翰‧拉貝在1937年間於南京建立“國際安全區”保護並拯救了20多萬中國人的生命。拉貝日記在上世紀90年代才正式公佈於世。影片以拉貝為主,通過描述拉貝建立“國際安全區”的心路歷程,將日本侵略者對中國同胞的罪行重現銀幕。我看完後雖然感到電影有些沉悶,但也確實從電影中塑造的拉貝身上看到在當時舒特拉從納粹集中營中營救猶太人的影子。
另一部由陸川導演的電影“南京!南京!”也是根據拉貝日記拍攝的一部描述當年日寇在我國南京大屠殺期間的暴行。在影片中拉貝這個人物塑造模糊,整套電影裡充滿血腥,和日本軍人殘殺、姦淫我國同胞的鏡頭。但是在整套電影非常突出地貫穿和強調了一個參與屠殺行為的年輕日本軍人的善良人性,和我們中國同胞面對野獸不如的日本侵略者的軟弱無能。聽說這部影片在日本得到充分的肯定。看完這部電影本人的心情非但憤怒並且非常悲哀。因為影片中塑造的人物的善惡難分,另外對作者真正想傳達給觀衆的信息也感到十分不惑。
本人對拉貝從中國回國後被納粹逮捕和監禁,在1988年病死於柏林,和他的家人最後將他的私人日記在上世紀90年代公佈於世的情況早有所聞。我對同樣是用拉貝日記作為藍本所拍攝的兩部電影竟然可以有如此的差別感到十分震驚,也因此更加說明了文化產業的複雜性。
本人以上所述只是幾個例子,其實類似的情況正可說是數之不盡。但我相信這些例子已經足以證明文化產業在發展中出現的問題。也足以說明發展文化產業時,並不可以毫無顧忌地將喪失道德觀和價值觀的文化商業化、產業化。我們需要的是健康和純淨的文化產業,否則的話將不可避免引發社會問題,也不利於傳統文化的傳承。
本人很明白在自由經濟體係中,在提倡思想自由的民主社會中政府不適宜把牽涉人們的上層建築的文化藝術規範得太死。但是本人認為我們的政府在鼓勵發展文化產業的同時,要重視對其內容的引導,特別是在用公帑建設的文化設施時, 政府必須採取慎之又慎的態度,應該以保護、發展文化和滿足人們精神文化需求為目標。積極抵制低俗、腐化和傷害道德的文化產業的壯大。讓我們的下一代在有正確的價值觀、道德觀的環境下成長。
曹其真寫於2010年7月20日修改於8月2日註:本人在寫這篇文章時,並不知道大三巴前的銅像“少女與狗”即將被拆除。本人的這篇文章內容和保護文物並無關聯。文章中提及“少女與狗” 是本人一貫以來的個人感受,和政府最近拆除之行動纯屬巧合。本人並不認識文化局領導。因此特此作出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