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潤生就樓高限制提質詢
【特訊】立法議員何潤生表示,最近,有關當局推出「南灣湖C、D區規劃概念徵集活動」,而居民仍然十分擔心在該區樓宇高度限制仍未有重新規管之下,如何才能真正保護西望洋主教山和南灣湖一帶景觀的完整性。
事實上,有關南灣湖、新口岸一帶的樓宇高度限制問題,近年備受社會關注,而特區政府亦一直沒有以清晰、明確的態度,向公眾說明為何會在二零零六年﹙第二四八/二零零六號行政長官批示﹚取消上述兩區原有的樓宇高度限制,因而引起社會各種揣測,眾說紛紜,究竟這一決定是要為發展商在上述區域興建「超高樓」開綠燈?抑或是對於保護松山燈塔、主教山和南灣湖一帶景觀的認識不深,而做出的錯誤決定,至今居民仍然無法明白箇中因由。而本人亦多次要求行政當局就這一問題公開解釋,但由特首以至各級官員均沒有正面回應,這一情況更令人覺得撲朔迷離。
因此,針對特區政府如何利用這次「南灣湖C、D區規劃概念徵集活動」開展的機會,向公眾清晰交代該區規劃和發展的種種疑慮,以及如何使主教山和南灣湖一帶的景緻和周邊環境,避免再次受到「超高樓」的破壞,他提出以下質詢:
一、按照〈南灣湖C、D區規劃概念徵集活動設計導則〉的要求,日後該區的土地開發強度不能低於第六九/九一/M號訓令所規定的數值。但是,根據第二四八/二零零六號行政長官批示,上述第六九/九一/M號訓令早已被廢止。對此,請問行政當局為何會根據早已被廢止的第六九/九一/M號訓令,作為南灣湖C、D區規劃的設計導則?為何只單獨要求土地開發強度需要符合已被廢止的訓令中所訂下的數值?為何沒有要求日後該區的樓宇高度限制亦必須符合第六九/九一/M號訓令中的相關規定?究竟第六九/九一/M號訓令中,所有規劃和發展規定是否仍然適用於日後南灣湖C、D區的規劃和發展?
二、請問行政當局在沒有樓宇高度限制下,如何確保日後南灣湖C、D區、新口岸一帶不會出現阻擋西望洋主教山的「超高樓」?何時才會重新制訂南灣湖、新口岸一帶的樓宇高度限制,一方面彌補現時上述區域樓高限制的真空狀態,同時亦可杜絕行政當局一再以過度自由的裁量權,任意核准興建破壞本澳整體城市景觀的「超高樓」,破壞本澳獨特的海港城市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