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金吳在權總結立會第一會期工作 政府宜改進提交法案時間
【專訪】陳明金,吳在權昨日對剛結束的第四屆立法會第一會期作總結。他們表示,對合情、合理、合法的訴求,定當義不容辭地主張正義和公平,協助市民解決和向政府反映。
陳明金指,過去一個會期,立法會通過了十五個法案,包括七個公務員職程在內的其中九個法案,都集中在今年會期的最後一次大會上通過。他認為,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在時間安排上仍有改進的空間;現時的安排可能造成立法會、立法議員在討論研究法案的過程中,往往會感到時間比較倉促,其中難免會有不足之處。希望這種現象,未來能夠逐步有所改變。
在過去的一個會期,陳明金共作了十次議程前發言、提出四十三篇書面質詢;吳在權作了十一次議程前發言、提出二十八篇書面質詢。
有關求助個案方面,兩人的議員辦事處在上一個會期,總共接獲了三千八百九十二宗,其中需要持續跟進的有一千零三十宗,各類諮詢二千八百六十二宗。
他們指,現在的求助個案與過去有很大的不同,由最初幫助市民協調小糾紛、繕寫文書,到現在以各類司法案件、法律糾紛、行政違法事件為主,個案情況越來越複雜,為此,議員服務團隊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時間研究案情,綜合法律、法規,然後給出意見和建議。然而,要解決這類個案,司法部門、行政部門的裁決是最關鍵的,作為議員,在監督政府依法施政的同時,必須尊重司法獨立、尊重行政部門依法辦事。在這一前提下,對於一些求助個案,基於客觀條件的限制,一時未能得到滿意的解決,希望相關市民能夠真正予以理解。
陳明金亦特別指出,有個別市民濫用議員服務團隊的資源,提出一些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要求,議員辦事處難以滿足,也不能夠滿足。因為如果滿足這些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會製造更多的不公平,違反議員辦的宗旨。
陳明金亦提到監督政府依法施政是立法會和議員的職責,但他認為,作為議員,監督政府不能夠為了批評而批評。對錯的事情以及做錯事的人,尤其是政府官員,應該敢於批評,勇於監督,但不能脫離「有碗話碗,有碟話碟」的原則,更重要的是,應該對事不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