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賜指民署新職程損舊員工權益
2010年08月17日
【本報訊】議員高天賜向特區政府提交書面質詢,促請民政總署改善新職程中對部分員工不公平的現象。
高天賜於質詢內表示:自新《民政總署人員通則》修訂後,他再次收到不少民政總署新職程1至2級的勤雜人員對民政總署一系列修改職程法案及晉升制度提出的不滿。
民署於新職程中不念累積20多年工作經驗的勤雜人員和技術工人,反而注重新入職員工,他們獲得大幅修訂調升,例如那些新入職民署人員在通則修訂後稱為技術輔導員,負責稽查工作,由數年前150點,後改升到200點,今次修訂再調整至260點,調整幅度之快實在難以置信,就連晉升階級亦比1至2級舊人跳升得快和速。
相對地,有關當局對待3級以上之文員職程級別晉升情況就有所不同,例如二等技術輔導員,他們在新公職規定中,只需要連續兩年工作評核十分滿意或最少3年不低於滿意,就可以按新公職法規晉升2至3階,或由260點在2年後或最多3年後跳升到另一級別,可由職階275點跳越到職階290點,直到另一級的305點。相對1至2級別的勤雜員工而言,他們需要連續4年十分滿意或連續5年不低於滿意,才只能晉升一階多加20點,由160點跳階到180點。
倒退做法抹殺工齡變相降級數
另外,新修訂職程中的勤雜人員起薪點雖然提升至110點,比舊有的起薪點增加了10點,但這只是對新入職的員工受惠而已,對舊有員工及一些工齡較長的員工是完全沒有得益。過往政府在修改或調整職程時都會按職階對職階的處理方法,而絕不會降階的,許多勤雜人員他們經過多年辛勞的工作,才能累積至今天的工齡,如按現時民署新職程法案計算,工作21年的應到第七職階的180點,但民署在新職程法案中對這批勤雜員工只是編訂在第六職階160點處,即等於同樣在100點起薪點計算,並沒有將他們作出任何的調整,民政總署這樣是嚴重損害舊有員工及工齡較長員工的福利和權益。
司長竟說唔鍾意就走製造分化
現在新修訂的職程法案中,1至2級別員工職程就以點對點這種過時落後而倒退的做法,變相將所有員工工齡全部抹殺,使他們由職程第七階160點降至第六階160點,還美其言點數不變,但其實是變相降低他們的級數,福利制度待遇還差於回歸前的標準。
可惜的是,在6份一個公開場合中,管治公務員的行政法務司竟然說出一番令員工感到不安和沮喪的言論:「鍾意就做,唔鍾意就走,你哋出咗去,就搵唔番呢份咁樣嘅工。」澳門政府其中一個最高的司級領導人,豈能說出如此毫無修養和恐嚇的言詞,令整體出席的公務人員士氣低落,這並不是締建一個和諧社會應有的態度,而是在分化和製造事端。
故此,高天賜質詢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為體諒和重視那些辛勞工作數十年的民署勤雜員工得到公平對待,政府會否就民政總署新職程法案中所出現的重視新人而歧視舊人的倒退落後做法,作出糾正而考慮將全部民政總署勤雜人員每個職程內之職階,以合情合理的舊職程對應新職程、職階對職階的做法,使新修改職程法案中,新舊員工同樣受惠,將之調整至更全面和更公平。
他覺得為公平起見,在晉升上應考慮對3級文員職程以上或2級以下工人級別,亦應一律是兩年或最多3年就可晉升一階。
為完善和公平對待所有公務人員,以鼓勵員工士氣,構建一個和諧社會,高天賜促請民政總署將每日要巡查全澳公園設施、全澳廁所、街道設施和填寫損毀及維修工作報告的勤雜職程人員,一併提升列入到專業人員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