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籲舉報持久掃蕩非法旅館
2010年08月17日
【本報訊】打擊「非法旅館」跨部門工作小組表示,會長期打擊非法提供住宿活動及加強在街上巡查,過程中會因應情況調整策略及部署,持久掃蕩。小組呼籲市民舉報,當局並會加強宣傳,提醒旅客入住合法住宿場所。
昨日小組檢查23個單位,進入兩個單位,證實均為一般住宅單位。
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早前生效後,小組至昨日累積檢查96個單位,進入24個單位,9個為一般住宅單位,封印15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共帶走73名住宿者,包含兩名經營者兼招攬者、1名經營者(一對夫妻共同經營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1名招攬者、1名管理人及1名不合作義務者。
搗破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後,旅遊局對上述涉及違法的經營者、招攬者及管理人展開制裁程序。根據法律規定,經營者最高可科處80萬元罰款,招攬者最高可科處10萬元,管理人最高可科處兩萬元,不遵守合作義務住宿者可科處3000元。
啟動法律宣傳
新法律賦予旅遊局巡查職權,自法律生效後,旅遊局工作人員聯同治安警察,連續4天採取行動,至昨日共出動14次,檢查96個單位,對未能進入的單位將跟進調查。而為配合行政機關有效執行法律,有需要時,旅遊局局長可向刑事起訴法官申請發出司法命令狀,批令後有權進入單位調查。
在全力掃蕩之同時,旅遊局及法務局積極向旅客及居民宣傳新法律,稍後將開展新一輪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