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促設文創產業基金
倡區分一般及專業資助推產業多元
隨着文化產業委員會成員已定,並於短期內舉行會議集思廣益,相信政府扶助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專項基金將到位。有藝團負責人認為,專項基金既可助藝團展演交流,增加對外合作以吸收經驗,也可協助具條件的藝團轉為半職業以至全職,逐步擴大業界力量,促使產業多元發展。
行政長官崔世安早前在施政報告大會上已明確提出,設立文化創意產業專項基金有助促進澳門文化產業的孵化和發展。對此,本地文藝界普遍認同有關政策的制訂,希望政府可以早日落實,畢竟這是社會大勢所趨,也符合廣大文化藝術工作者的意願。有藝術工作者早已言明,如韓國、中國內地及台灣等亞洲地區,早已設立文化創意產業專項基金,扶持當地藝團壯大發展,成功經驗堪澳借鏡。藝團獲取資助,有助擴大活動影響力,期盼特區政府也有此鮮明的目標及清晰的方向。特區政府通過加強培養本地區的文化創意產業人才,絕對有利推進文創產業跨步向前。
有藝團負責人一針見血地指出,盡早推出專項基金的申請或資助方向等事宜,可讓一衆創意人士早謀計劃,前瞻未來。認為基金既可協助本地藝團展演交流,增加對外合作,從而吸收經驗,提升水平,也可協助具條件的藝團轉向半職業以至全職發展,但必須有一至三年的計劃,且符合產業化(營利)的計劃。若沒有或達不到目標者,只能申請一般的文化活動資助。
專項基金必須有審慎的資助制度,用得其所,符合善用公帑原則;產業化不代表必然盈利,但必須與一般文化資助有分別,是向專業化、職業化的方向發展,才可逐步擴大業界力量,達至產業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