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潤生促完善公僕問責獎罰分明
2010年08月20日
【本報訊】議員何潤生認為,從廉署揭發中途倉有石油氣營運商無牌經營6年、房屋局在經屋競投程序中處理利害關係人申訴權涉嫌違法,以及新聞局批出特區成立10周年成就展採購程序失當等,都揭露有官員有章不遵、有法不依、部門間缺乏協調等弊病,更帶出公務員問責問題。他促請當局完善公務員問責制,令公務人員權責、獎罰分明,去除公務員團隊中「少做少錯」的思維。
廉署2009年工作報告發現,政府若干行政部門在運作制度、人事管理及行政程序的處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少有待完善之處,還在年報中列出5個分析個案。何潤生認為,該份工作報告是廉署按職能,對有關投訴及行政程序及違規事件跟進及處理的成果。
何潤生指出:相對房屋局、新聞局的個案,青洲中途倉內有燃料營運商無牌營運長達6年,且在無合法憑證下佔用青洲河邊馬路土地3年多的個案較為嚴重,除涉無牌營運及土地批給外,亦對居民安全造成一定隱憂。事件反映有關官員在行使酌情權時未有將居民的安全作為首要考慮條件。
他說,政府部門在作出任何決策前應以公共利益為依歸,將市民的安全放在首位,但他質疑在中途倉事件上是否涉及有官員行政失當及有不規則行為,以致令市民產生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猜想。
為解釋除市民疑慮,他認為,就事件作簡單書面回覆不能了事,政府應就相關個案作出檢討,檢查現行機制、相關指引、法律等是否完善,相關人員有否依照法律、法規或指引辦事。
起激勵作用去除少做少錯思維
何潤生稱:從廉署揭發中途倉有石油氣營運商無牌經營6年;房屋局在經屋競投程序中,處理利害關係人申訴權涉嫌違法;以及新聞局批出特區成立10 周年成就展採購程序上有失當等,都揭露部分公務員有章不遵,有法不依、部門間長期缺乏溝通協調、互相推諉責任的弊病,帶出公務員問責的問題。
打造「陽光政府」是行政長官崔世安的施政目標,亦是未來各級官員的工作目標,但要達到相關目標,何潤生則認為,各級公務人員要權責分明,有權有責,獎罰分明,做得好可以給予晉升或獎勵,做得不好則要承擔相關責任,這樣才能對公務員團隊起激勵的作用,去除公務員團隊中「少做少錯」的思維。
他補充稱,雖然現時公務員設有評核制度,政府亦正推行高官問責制,可以說各級公務員的問責制度是存在的,但相關制度仍有完善及加強落實的空間。他舉例,如前財政局局長劉玉葉因被揭濫報開會次數及會議費用而被免職,據他所知,劉玉葉已受到處分,只是由於施政未夠透明,訊息披露不足,所以令人產生誤會。
公僕不熟悉法律豈能依法辦事
廉署報告又指政府部門在處理行政程序時未能準確解釋及正確適用法規,又或遇上疑問時未有及時尋求專家的意見,以致最後的決定出現差錯,甚至於法不容,有損公益。
何潤生認為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法律法規是一切的基礎,公務人員及主管官員必須按法律行事,若連公務人員都不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又怎去執法及依法辦事?為此,他認為政府除要加強公務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外,亦需設考核制度,評定公務人員的法律認識度。
至於新聞局批出特區成立10周年成就展被廉署批評採購程序上有失當,何潤生稱:公共開支涉及公帑,政府部門必須用得其所,不能浪費,為令公共採購達到公平、公正、公開,部門應嚴格遵守公共採購制度,大額採購要依法公開招標,小額的亦應遵循「貨比三家」的採購原則。他說,除了被廉署勸喻的部門,其他部門亦應檢討是否存在類似情況,部門間亦應審視現有制度、指引是否配合社會發展需要,達到公平、公開、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