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同工作報告建議有助加強政府管治能力
議員促廉署持續跟進部門改善
【本報消息】對於廉署 ○九年工作報告指出多個部門的公共行政問題,有議員指廉署的意見有助加強政府的管治能力,當中亦反映出政府部門法治觀念有待提升。不過,更重要的是問題指出後政府有何檢討或評估機制,確保公共部門不會重犯,倘重犯將有何處罰,以及是否需要向官員問責等。
反映法治觀念不強
關翠杏指出,第三屆特區政府成立後,廉署先後發出勸喻及公佈報告,較多以行政違法角度去跟進問題。可以發現內容的共性,反映出政府部門法治觀念不強,儘管已有規章制度,官員的任意性仍然很大。她不排除工作上存在難度或令官員難以依法行事,但經常以這個原因去解釋,將會增加官員的任意性,容易滋生貪腐的溫床,認為有關行為必須糾正。
關翠杏表示,廉署的建議是正當的,問題在於如何能產生真正效力,不能只是各部門“接受、尊重”後了事。最重要是受廉署監督後,政府有何檢討或評估機制確保公共部門不會重犯。
部門重犯或要問責
她特別指出,廉署公佈的中途倉無牌經營個案,反映政府部門長期存在不作為、或者過分作為的問題,認為廉署在查找問題後還應與行政長官研究“治病”之法。建議如設定機制依法工作,倘基於客觀原因不能遵守規則,須按程序向上級提出,從而調整法律或規則;如部門重犯就要考慮問責,這樣才會令掌權官員雷厲風行,持續監督部門嚴格遵守、改善才可避免徒勞無功。
此外,她質疑中途倉存在的必要性,指出個案中既為石油氣空瓶何以需要中途倉存放?利用公帑興建的中途倉,實際上只有約四分一的燃油商使用,當中問題值得當局、廉署積極跟進。
善意批評非為打擊
蕭志偉認為,當局大可不公佈內容,只作內容建議,但實際上是次廉署指出部門的執政問題,除了是希望從內容監督加強政府管治能力外,亦向社會帶出訊息,顯示政府改革的決心。他相信廉署出發點並非追究責任,而是希望透過內部檢查,糾正過往執政時的問題。
他認為,在執行部門中必須設立良好溝通機制,一旦執行上出現問題亦可有效向上司反映,從過程中優化工作;此外,監督部門亦應有評估機制,但並非為打擊其他部門,而是從善意角度令當局知道問題後作出改善,以利社會發展。
他又認為,隨着社會的轉變,不管官員還是居民都要提升法治意識,不能再以過去的協調方式處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