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容民居設骨灰龕
2010年08月21日
【本報訊】就近日社會關切懷疑在民居設立骨灰龕場所問題,特區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昨聯同民署和工務局舉行新聞發布會,明確表態不容許任何社團及私人在民居範圍內興建骨灰龕場所,雖然現時規管相當範疇的法律空白,但假如有相關申請而有小業主反對,政府不排除引用《都市房地產的使用規範》處理。但是,由於事件涉及宗教問題,相對複雜,當局強調未能提供訂定規管法案的立法時間表,但重申本澳現時骨灰位供應相當充足,並考慮增闢超過2000個骨殖位和骨灰位,回應未來需要。
政府助理發言人陳致平表示,骨灰龕的設立是一項複雜問題,除必須與民居保持一定距離,亦同時需要綜合考慮城市規劃、周邊的地理環境、大廈用途、消防安全、宗教信仰、基礎設施配套和交通負荷等因素。政府為釋除市民疑慮,明確表態不容許任何社團及私人在民居範圍內興建骨灰龕場所,以免對居民的正常生活構成心理威脅和不必要影響。
市政墳場有千個骨灰位供應
工務局局長賈利安表示,倘若工務局收到相關申請是明確指明將單位改建為骨灰龕,當局會按照《都市建築總章程》處理,分析此舉是否抵觸法律。然而,考慮到骨灰龕場所的興建,會對居民生活及心理構成一定影響,工務局也會約見大廈小業主或管理公司,收集他們的意見及意願。
賈利安指出:政府現正展開立法的研究工作,對於在法律未出台前,工務局必要時將引用第6/99/M號法律《都市房地產的使用規範》,結合實際情況,處理私人骨灰龕場所的設立和經營申請。
民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則提到,由於現行規管骨灰龕出現法律空白,政府將盡快研究立法,由於涉及宗教問題,情況複雜,會爭取盡快推出法案。而本澳骨灰位的供應未出現緊張情況,目前民署轄下的市政墳場有逾1000個骨灰位供市民申請,相信可滿足未來數年需求。
同時,他表示,民署考慮在公共市政墳場增闢超過2000個骨殖位和骨灰位,回應未來需要。此外,民署還正在研究興建火葬場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