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松年在一學術研討會上稱 澳需致力建負責任政府
【專訪】理工學院一國兩制研究中心及澳門學者同盟昨日合辦「責任政府與責任社會—公共行政改革的方向與重點」專題報告暨學術研討會。主講嘉賓之一的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教授應松年指出,澳門新一屆政府未來必須致力建設負責任政府,而不同的責任主體有各自的「份內應做之事」,應當承擔與各自的社會角色相適應的社會責任。
研討會昨日早上九時半假理工綜合樓一樓演講廳舉行,邀請到應松年及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陳瑞蓮主講。
應松年表示,責任社會就是一個人人承擔責任,做好份內應做之事,對自己負責,他人負責,對社會負責的社會。大體來說責任社會的責任主體主要包括公民、企業、社會公共組織和政府。不同的責任主體有各目的「份內應做之事」,應當承擔與各自的社會角色相適應的社會責任。
澳門政府新一屆的路向?形象應怎行?他認為須致力建設負責任政府,對政策的施行、公務員的行為都要承擔責任。同時就是要建立責任社會,致力培育人民,因為他們是最基本的社會主體,從而推動社會發展和產生凝聚力。
陳瑞蓮在講到新公共服務理論時強調,政府的職能是服務,而不是「掌舵」,這一點要保持清醒。又公共利益是目標而非副產品,不是混淆就可等同的概念。更重要的一點是,政府要為公民服務,而不是為顧客服務。
她認為,從適應澳門社會發展的需要,建設服務型、責任型政府的要求看,澳門政府的職能關係、組織架構、行政運作、法制與廉政建設等方面尚需進一步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