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廈業主不滿地產商遏非法旅館言論
2010年08月24日
【本報訊】對有地產商早前接受報章訪問時稱,《禁止提供非法住宿》法律影響地產代理生計,又建議制訂「民宿」發牌機制,10多名新口岸「怡」字頭大廈和國際中心的小業主會代表昨舉行記者會表示強烈不滿有關言論,要求相關地產商公開道歉。有業主指新法生效後,大廈的治安有改善,希望政府持續有效執法。
怡珍閣業主委員會主席陳德勝表示:《禁止提供非法住宿》法律生效後,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積極打擊非法旅館,明顯感到區內大廈的治安有改善,出入的閒雜人亦減少。然而,有地產商指打擊非法旅館影響地產業的生意,陳德勝指受非法旅館問題困擾多年的居民,對相關言論感到憤慨及強烈不滿。
他更批評相關地產商建議給予問題單位1個月寬限期,待有確實證據後再查封單位,錯封單位政府需要賠償言論,直指非常荒謬。他又稱,新法只會對倘有經營非法旅館的地產商造成影響,要求該地產商就有關言論道歉。
此外,國際中心第十一座業主委員會主席何先生表示:《禁止提供非法住宿》法律生效後,大廈的非法旅館問題有改善,而街上「艇仔」、中介人幾乎絕跡,他希望政府繼續積極執法,杜絕困擾居民多年的非法旅館問題。
憂非法旅館藉民宿翻生
他又表示,對有地產商建議政府制訂「民宿」的言論表示強烈不滿,擔心非法旅館會藉民宿的名義「翻生」,強調為旅客提供廉價住宿的「民宿」絕不可以在民居存在。
據悉:地產發展商會會長吳利勳日前接受《澳門日報》訪問時指:《禁止提供非法住宿》法律生效後,影響物業租賃市場及物業中介人的生計,又稱旅遊局執法權力過大,建議旅遊局先對問題單位發出警告,給予1個月的寬限期,待有確實證據後再查封單位。吳利勳又建議工務局放寬處理「間房」,及制訂「民宿」發牌機制,為旅客提供平價住宿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