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周查封32非法旅館
文綺華指澳未有條件設民宿
【本報消息】旅遊局代局長文綺華表示,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生效至今,旅遊局共檢查了三百○一個住宅單位,查封了卅二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證實卅六個為一般住宅單位,其餘單位需繼續跟進。行動至今共帶走二百八十名住宿者,當中兩名不合作人士各票控罰款三千元。當局對違法經營者、招攬者及管理人員開展實況筆錄及展開制裁程序。文綺華強調,本澳目前未有條件設立民宿。
可向法庭申入屋令
文綺華昨日在發言人記者會上表示,特區政府有信心打擊非法提供住宿活動,跨部門工作小組經過十二天持續掃蕩已收到初步成效。
文綺華表示,被調查的目標單位中,部分在調查時已空置,另一些為誤報個案,如為不存在單位、勞工宿舍及懷疑非法製造食品工場,有關個案已轉介至其他相關部門跟進。其他懷疑非法提供住宿但無人應門的單位,旅遊局、警方會繼續偵察調查。為配合行政機關有效執行該法律,旅遊局長有需要會向刑事起訴法官申請司法命令狀,批令後執法人員有權進入單位調查。
制裁十經營管理人
十二天的行動至今共帶走二百八十名住宿者,包括六名經營者、四名招攬者、四名控制非法提供住宿單位者(管理人)、兩名不合作的住宿者。住宿者中,五名為逾期逗留人士、一名非法入境者,至今未發現本澳居民在非法旅館居住。文綺華表示,旅遊局已針對違法的經營者、招攬者及管理人開展實況筆錄及制裁程序;也票控了兩名不合作的住宿人士,各罰款三千元;住宿者若提供假資料還須負上刑事責任;不按期限繳付罰款者有可能被禁入境。
文綺華表示,旅遊局工作人員在進入單位後會調查搜證,如有強烈跡象顯示單位為非法住宿場所,會採取臨時措施如截斷水電及封上大門。根據法律,涉案單位的業主有特別合作義務,共有六個單位經營者當場被抓獲,已通知相關業主。六名業主已主動聯絡旅遊局交代情況,局方則去信通知另外十名涉案單位業主,要求他們在法定三十天限期內聯絡旅遊局協助調查。
籲各方合作擴成效
大部分被搗破的非法住宿單位居住條件欠佳,文綺華相信持久的掃蕩行動可改善受影響大廈的居住環境。旅遊局、法務局針對新法積極向旅客、居民宣傳,相信相關工作會減少非法旅館的生存空間。旅遊局調查過程中會吸取經驗,因應情況調整偵查策略。執行掃蕩任務過程中,也會與相關人士、社團及受影響的業主委員會保持聯繫,交流意見及訊息。
文綺華強調,跨部門工作小組會繼續努力打擊非法提供住宿活動,由於非法旅館問題複雜,呼籲社會各方配合,擴大執法成效。
早前有意見認為,政府可考慮創設條件建立、規管民宿。文綺華回應時表示,本澳目前有收費較低的兩星酒店及公寓,共可提供一千三百七十七間客房,旅遊局目前收到新建兩間兩星酒店的申請,預計可增加二百○八間客房;三間兩星公寓則可提供一百一十九間客房;上半年兩星酒店的入住率為百分之七十六點五;兩星公寓的入住率為百分之五十五,可見此類低價酒店及公寓仍有發展空間。文綺華指出,民宿一般設在獨立屋內,目的是讓旅客親身體驗當地的民風,澳門是個密集式居住的城市,暫未有條件建立民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