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批新社保法不公平
一群澳門老居民
長者批新社保法不公平
我們是一群之前沒機會供社保的老居民。政府設立雙層社保的原意是全民享保障,令原本沒有納入社保的一群老人能同樣享有社會保障,能安享晚年。我們知道後本來很開心,因為我們終於能被社會關注。
我們由上世紀五十年代開始已在澳門生根,由以前的小漁村到現在的大都市,我們默默耕耘。猶記得年輕時澳門工資很低,但每個人也是不計勞苦,不分晝夜地工作,那時我們只會懷着一個信念,就是勤力可以興家,從來沒有想過政府會有甚麼幫忙,不像現在,經濟不好,找不到工作,政府會出力協助,甚麼職業培訓、失業救濟金、綜援等。我們那個年代只能靠自己的一雙手,我們這群老居民沒有享受過政府的任何社會福利,甚麼社屋,經屋那時完全沒有,更沒有免費教育,我們的小孩從來沒有享受過免費教育,從幼稚園開始到中學、大學也是付全費的。
我們這一代人全都是為澳門社會發展付出大半生的勞力。由於社保基金在我們退休後才出台,供社保沒有我們的份兒,當然大家可能會說:“你們也可出來工作參與供社保。”但當我們退休後又要替兒女湊小孩,希望能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幫助下一代能安心工作和小孫兒能健康成長。我們為社會、為家庭付出一生也在所不計。現在我們已步入老年,難道還有人會請我們工作嗎?我們一直看着那些六十餘歲的長者能每月領取千多元的養老金,看着他們欣喜的樣子,我們內心感到不是味兒。
我們不敢說為澳門貢獻很多,但我們確實在澳門最落後的時候捱上來,都是為澳門服務了大半世紀的老居民,但最終甚麼社會福利也享受不到,但那些只是來澳門十多年或幾年的新移民,卻能參與社保基金,到六十歲已可取得養老金,更可以申請經屋、租社屋,享受政府的福利,我們很多七十歲以上的老人在傾談間都覺得不合理,但又無奈。到今天雙層社保終於出台了。我們一群老人懷著欣喜的心情,覺得政府終於關顧我們了。但當看過報章後,才發現這個新的社保制度其實是歧視我們這批七十歲以上的老人,新的制度規定六十歲以上未供過社保的長者可以補供十五年約八千一百元,才可領取半份養老金,這點我們不能接受。以前供社保只需供五年到六十五歲,不論工作與否都可足額領取。
這條規定我們覺得完全是玩弄我們這群七老八十的老人,之前起草法案時提議,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可領半份養老金,但也要補供十五年,但補供金額就從這半份養老金中每月扣六百元,大約扣一年,即頭一年老人每月只能取二百五十元養老金。其實我們已覺得不合理,為甚麼我們這批沒有享受過政府福利的老居民,到頭來卻還要補供十五年才可享半份養老金?我們已不年輕,還有多少個年頭享受這些養老金?尤其那些八十歲以上的老人,這些老人有多少個能吃到一百歲?我們這些七十歲以上的老人佔社會人口不多,為甚麼政府在庫房收入大幅增加的同時,卻這麼吝嗇對這些老人的支援呢?現在新的規定更要我們先補供款十五年,才能領取半份養老金,是否有欺騙之嫌?那些八十歲以上的老人供不供款也是一個難題,因為他們覺得未來的日子是吃一日得一日,隨時也會離開這個世界,要他們一次拿八千一百元出來,然後才每月取回八百五十元,也要分十個月才取回供款,之後才能真正享受養老金,大家都認為極不合理,覺得政府表面是對老人的關懷,但實質上只是敷衍我們這些老居民,意思即說:“你們不要再說政府不關心你們這批歷史遺留下的老居民,只是你們不領政府的情。”我們都感到失望。
這個消息一出,我們都一致認同——政府根本不關注我們這批老居民。雖然千多元對年輕一輩來說微不足道,但對我們這批沒有收入的老人來說卻是一滴甘露,尤其在現今百物騰貴的社會,千多元真的能幫補我們生活上的需要。
希望政府和社會能深切體會我們這批被遺忘老居民的心聲和需要,對我們公平一點。我們熱切建議政府能讓七十歲以上的永久居民按舊有制度,只需補供五年供款就可領取全份的養老金,這才公平。如果各位官員能真正體恤民意而實現我們的願望,對我們這群為澳門真正作出貢獻、完全未能享受任何福利的老居民作出公平、合理的安排,我們感激不盡,也真正體現陽光政府的公平、公正。 一群澳門老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