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金問土地債償還協議
2010年08月26日
【本報訊】350公頃新填海土地,將是澳門未來幾十年的發展希望,倘若將部分新填海土地償還土債,實影響本澳未來的發展。為此,立法議員陳明金提書面質詢,促當局公布欠土地債的具體情況,以及償還協議。
陳明金在質詢中指,目前新城填海區規劃第一階段公眾諮詢已告一段落,今次公眾諮詢傳遞出填海用地不會發展博彩業、大量的土地將被用於建設民生設施、且有關土地需嚴格按照規劃的要求來建設等重要訊息。與此同時,在公眾諮詢的過程中也可以看到,市民希望現時很多未能滿足的需求能夠盡量在新城填海區中得以實現。然而,350公頃土地畢竟是有限的,如何將有限的土地最大化地滿足社會的需要,極大地考驗特區政府的智慧。
澳門的土地政策一直備受爭議,尤其是批地制度一直被批評透明度不足,就實際情況來看,即使批地程序依法展開,且也有一定的監察機制,如公開旁聽制度、地籍資訊網等,仍有可能出現合法不合理的情況;另外,就算衍生更多機制外的監察制度,恐怕終究是治標不治本,因為主要矛盾在於法例未能與時俱進。有關的填海土地將於5年後陸續投入使用,特區政府首先需要面對的問題,將是有無一套成熟、有效的《土地法》和《城規法》。
在公眾諮詢的過程中,工作小組透露了另一個問題:特區政府為了發展旅遊業,曾徵用了一部分私人土地,需要用新填海地還債,具體如何償還尚待研究。關於被徵用的土地,現為公眾所知的有金蓮花廣場、南灣湖畔、永利、美高梅、銀河等地,有關人員雖強調還地債不是「一米還一米」,而是按照等值賠償,但是,從專場介紹會中也可知, 5片填海土地的發展均受到高度等因素的制約,屆時會否有人指新城填海土地在客觀的發展條件上不如當初被徵用土地優越,因此要求以超過「1比1面積」還地債。由於過去徵用土地的透明度極低,究竟還有多少類似的土地,市民不得而知,加之土地價值賠償方式,又是一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問題,市民擔心如此還地債會造成新城填海土地「縮水」。
為此,陳明金提出如下質詢:
1. 運輸工務範疇的高官公開表示,政府於2008年年底明確修改《城規法》的工作時間表,相關時間表可否向社會公布?有關新填海區土地用途,在公眾諮詢中明確表明會嚴格按照規劃的要求建設,若屆時《城規法》未能及時推出,有關的土地是否就會一直按兵不動?
2. 350公頃土地說大不大,面積相當於3個多橫琴澳大校區,卻承載着澳門未來幾十年發展的希望,然而,需用新填海區的土地償還地債,可能出乎很多市民的意料。今次填海造地的申請經歷一波三折,如果中央一直無批准,這些地債又將如何償還?由於受到水文條件等客觀因素的制約,澳門未來再進行大規模填海的可能性相對較小,因此,350公頃土地必須為澳門未來的發展預留空間,扣除五成多綠地、廣場、道路、公用設施等用地,預留土地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需用多少土地還債,既然今次公開諮詢的口號為「新城規劃新夢想,你我參與齊共享」,那麼市民就有權利知道欠地債的具體情況,當局可否將有關資料向社會公布?另外,土地價值的計算方式成為還地債問題的關鍵,為了避免爭拗,政府當初徵用土地的時候,有無與私人發展商簽訂償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