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賜促設颱風上班安全機制
2010年08月26日
【本報訊】議員高天賜表示,每年颱風期間,不少公務人員及私人機構僱員仍需輪值工作,人身安全毫無保障,亦不會因颱風直接造成的損害得到補償。他質詢政府何時才建立保障他們人身安全的法律機制,並對他們在往返居所與工作地點途中的財物損害作出補償?
高天賜表示,每年颱風期聞,很多公務人員及私人機構,尤其是娛樂場僱員,在乘搭公共交通工界時遇到極大困難。另外一些需輪值工作或被派駐候命的公共及私營部門人員,如司機、博彩監察員,以及幾乎所有的娛樂場僱員,在往返居所與工作地點途中均沒有任何保障,而幾乎每年均有工作人員在颱風期間遇到嚴重意外,但僱主卻無意理有關情況,如因物件從高處墜下而引起的意外,或對私家車和電單車造成的嚴重損毀等。面對自己車輛的損毀,工作人員需自掏腰包處理,偏主置若罔聞更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為此,他提出以下質詢:對為了生計而需在颱風期問工作的公共及私營部門人員,政府何時才建立保障他們人身安全的法律機制?何時才採取法定措施,保障工作人員的身體完整性,並對他們在往返居所與工作地點途中的財物損害作出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