卅八場全體會議議員出席率九成三與上屆相若 首個會期共通過法律15項
【專訪】特區政府第四立法會屆第一立法會期(0九/一0),舉行了三十八次全體會議和八十三次委員會會議,其中獲引介、討論及通過的法律共十五項,決議一項和全體會議簡單議決七項。書面質詢四百一十二份,口頭質詢四十七份,議程前發言一百九十七份。
第四立法屆第一立法會期於本月十五日結束,據立法會活動報告資料中指出,於二零零九/二零一零年度立法會期舉行的三十八次全體會議當中,十三次會議是專門為政府政策而召開的,包括一次何厚鏵在第二屆行政長官任期屆滿前,在立法會列席有關特區政府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政府工作總結的全體會議,和十二次有關引介及討論二零一零年施政報告的全體會議,現任行政長官崔世安列席了其中的兩次會議(第一次是引介二零一零年施政報告;第二次是施政的答問大會)。另外八次會議是為向政府提出口頭質詢而召開的,其餘的十七次會議大多涉及法案或決議的一般性和細則性討論和表決。另外,委員會共召開了八十三次委員會會議。
本立法會期內,十六名議員分別提出合共四百一十二項書面質詢(由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至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五日止)、十三名議員分別提出合共四十七項關於政府工作的口頭質詢,而這些質詢資料已按個人分類載於本活動報告附件二的表五內。
十三名立法議員分別以個人名義就政府工作提出的口頭質詢,合共有四十七項(當中包括三項由兩名議員聯名提出的口頭質詢),而立法會為此舉行了總共八次全體會議,出席的包括口頭質詢所涉及管治範疇的澳門特區行政當局代表。
此外,全體會議的議程前發言方面,共有二十六名立法議員(二十三名發言者和二十六名簽署者)分別作出合共一百九十七項議程前發言。立法議員的議程前發言涉及政治、社會、經濟、文化、行政或其他關於澳門特區公共利益的事務。
於二零零九/二零一零年度立法會期舉行的三十八場全體會議立法議員平均出席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三,與上一會期相若。
今個會期全體會議一共通過了十五個法律和一個決議。除了名為「修改第一一/二000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組織法》」的法案是由議員提出外,所有在本立法會期通過的法律都是由特區政府提交。
值得指出的是,《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和《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這兩個法案已獲一般性通過和派發給委員會進行細則性分析,但因委員會仍在討論,所以會過渡到下一立法會期完成相關意見書和進行細則性表決。
除了制定法律和決議這些立法工作外,立法會提交了八項全體會議簡單議決案,其中七項獲得通過。
被細則性討論表決通過法案有《禁止非法提供住宿》、《社會保障制度》、《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員職程制度》,以及衛生範疇六個職程法案:(《醫生職程制度》、《醫務行政人員職程制度》、《診療技術員職程制度》、《藥劑師及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制度》、《衛生督察職程制度》及《衛生助理員職程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