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局續協調海名居各方磋商
部分業主單方召集大會易惹更大爭拗
房局續協調海名居各方磋商
【本報消息】房屋局訊:近期海名居的管理問題,房屋局曾多次與業主代表協調及討論。有爭議的業主在房屋局協調會議中,曾達共識共同籌組管理委員會,惟現時部分業主沒有按照共識,單方召集大會。房屋局促請相關業主,在顧全整體業主利益的前提下,延遲大會,盡快恢復協商,避免出現更多紛爭,甚至“一廈兩管”的爭議。
部分業主推翻共識
在房屋局、社團及議員辦的協作下,海名居兩方業主代表早前曾達共識共同籌組管理委員會,惟現時部分業主沒有按照協調會議的共識,在本月廿三日單方發出分層所有人大會的召集書,將於九月三日單方舉行大會成立管理委員會及議決大廈的管理事項。房屋局對此不認同,因為現時單方召集不利解決紛爭,反之容易引起更大的爭拗。
上周初房屋局得悉部分業主單方召集大會成立管理委員會,已即時促請各方舉行緊急會議,但單方發出召集書的業主代表缺席。且原定共識於上周討論共同籌組管委會具體細則的會議,亦因這些業主代表拒絕出席無法進行。
房屋局已發出通告予全體業主說明上述情況,亦於日前派員到該屋苑舉辦說明會,希望藉此提供有利解決問題的機會,以及讓業主了解情況的進展。可惜,當晚只有二十戶出席,亦因為單方發出召集書的業主代表沒有出現未能達到商討的效果。至前日,該單方發出召集書的業主代表仍未接受協調且未延遲大會。
按照《民法典》規定,第一次會議需要有超過分層建築物總值一半的業主出席及通過決議。倘第一次會議出席人數未符合法定要求,則需另訂日期,召開第二次會議,此次要求至少總值四分之一的業主出席,並以出席的業主的多數票作出決議。
籲小業主理性判斷
由於大會涉及管理委員會的成立及大廈管理的重要事項,仍存在爭議,故倘單方召集於九月三日舉行的會議仍繼續召開的話,房屋局呼籲海名居的全體業主積極關注,出席分層所有人大會,理性判斷有爭議的議程,表達並行使投票權,務求達至議決能反映大部分業主的意願。
雖然目前爭議的其中一方仍未接受房屋局斡旋,但房屋局仍會按照法規賦予的職能,盡力繼續協調,推動雙方重新協商尋求共識。亦會尊重大多數業主依法合理的意願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