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潤生促修改小潭山土地批給合同
2010年08月30日
【本報訊】議員何潤生關注氹仔鄰近七潭公路一幅土地,獲准興建的建築總面積比回歸前增加6倍,土地用途亦由酒店改為商住樓宇。他質疑大面積開挖將會嚴重破壞該處山體和天然景致,政府會否主動與發展商協議,修改有關土地批給合同,以免山體被進一步開挖,及會否認真考慮將氹仔小潭山闢作郊野公園?
何潤生在書面質詢中指出:氹仔鄰近七潭公路一幅土地,從1990年批出時面積1000平方米,經2000年及2006年兩次修改,連同其他合併及共同利用的土地,成為一幅總面積接近5500平方米(與當初相差接近4倍)的單一地段。 同時,獲准興建的建築總面積,亦由1990年的14,000平方米,增加至2006年超過85,000千平方米(與當初相差6倍)。 而土地的用途亦由最初興建18層高酒店,最終變為3座各37層高,建於4層高樓裙上的大型超高層住宅,他指出變化之大令人咋舌!
有何規劃保護小潭山山體資源
他又提到在2000年的修改中,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已清楚指出無論將來以哪種方式佔用該地點,均會對該處的環境造成影響,為更好保護該處的天然景致,須按照當時確定的都市規劃並保留之前訂定的建築面積。惟在2006年時,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一再任意擴大批給土地的總面積和建築面積。何潤生批評當局在自由裁量權下,大面積開挖並興建大型超高層建築,將會嚴重破壞該處山體和天然景致。
為此,何潤生提出以下質詢:一、當局會否主動與發展商協議,重新按照第64 200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中,為保護氹仔小潭山山體和天然景致所訂下的土地利用規定,修改有關土地批給合同,以免山體被進一步開挖而嚴重破壞周圍環境和天然景致?會否承諾不再在該處範圍內批准興建任何商住樓宇?有何具體規劃使氹仔小潭山珍貴山體資源受到更好保護?
二、當局為何沒有認真考慮將氹仔小潭山闢作郊野公園,供居民休憩及作為欣賞本澳海岸風光的新旅遊景點,卻任意地增加在氹仔小潭山範圍內的批地面積和建築面積?會否收回在氹仔小潭山附近「爛尾」多年的土地,整理和還原山體,並將之與現時的「小潭山2000環山徑」一併重新改造,闢作新的郊野公園,供居民和遊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