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委員會設3小組推動工作
2010年09月01日
【本報訊】文化產業委員會第一次平常全體會議昨日舉行,文化局於會上介紹設立文化產業框架,包括產業推廣、產業資助、創意人才培養、行政與法律輔助及產業研究等5部分。另外,委員會決議設立3個專項小組,包括:產業推動小組、資源計劃小組、區域合作小組。
會議昨日上午10時在旅遊活動中心2樓會議室舉行,行政長官崔世安出席,議程前與全體委員合照並致辭。
崔世安表示:本澳擁有400多年中西文化交融的歷史和豐富內涵,「澳門歷史城區」成為世界文化遺產,充分體現人類文明可貴的普世價值和核心價值。他強調,我們要切實保護世界文化遺產,依托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強化澳門的文化建設,打造澳門文化特色品牌。
特首勉各界支持建言獻策
政府的施政重點之一是推動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培育新興產業,扶持中小企業,優化人力資源。政府成立文化產業委員會,增設部門協調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大力支持本地藝術創作事業,促進本地與外地藝術交流,提高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的知名度;加強培養文化創意產業的人才,建立文化創意產業基地;從而把文化產業作為推動社會全面進步的重要動力之一,打造本地區的文化旅遊品牌,支持澳門成為世界休閒旅遊城市。
崔世安認為需要各界人士的支持和共同努力,期望未來深入探討本澳文化產業發展的各項重大課題,建言獻策;尤其是相關法規草案的制訂、整體政策與相關公共政策的配合、提升本地區文化產業的經濟潛力、促進文化產業的區域合作機制等等。
他寄望委員會成員通過共同努力,集思廣益,尋求更廣泛的社會共識,共同探索和拓展文化產業的發展路向。
其後,會議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文化產業委員會主席張裕主持;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素梅、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列席會議。
設5部分政策框架促發展
張裕在會上發言表示:澳門擁有別具特色的社會文化環境、歷史建築與地理元素及特殊的政治經濟條件,因而具備發展自身特色文化產業的潛能。
文化局局長、文化產業委員會委員吳衛鳴在會議上介紹了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策框架。主要分:產業推廣、產業資助、創意人才培養、行政與法律輔助及產業研究等5部分,各部分將按澳門實況陸續開展具體措施和工作計劃。
會後,委員會秘書長王勁秋闡述各委員在會議上就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工作計劃提出的意見及建議,關注產業園區設置、人才培養、產業分類等課題。
有委員建議設立網絡平台,收集社會各界意見及增加訊息的透明度,增加文化創意人士的交流渠道及充分利用區域合作,整合資源,並認同文化產業發展需時,要有一段時間始有成果。
委員討論並認同建議,會盡快啟動有關工作。此外,委員會討論並通過設立3個專項小組,包括:產業推動小組、資源計劃小組、區域合作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