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屋申請接納四七九八份
【專訪】房屋局昨日公佈2009年社會房屋申請確定輪候名單及除名名單,在共收到7,874份遞交的申請表中,有4,798份被接納,3,076份被除名,當中主因是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填補文件上的缺漏,每月總收入超過公佈所訂定的限制,家團成員及其配偶已登記於經屋家團,及申請期結束前三年內有物業等。現時新舊輪候名單共約一萬個家團。
房屋局昨表示,特區政府的房屋政策具體操作路向,首先是以公共房屋來支援弱勢社群和經濟薄弱的家庭,即是一方面提供社會房屋租予弱勢及有特殊困難人士,以經濟房屋來支援經濟薄弱的家庭,所以重新審視現行公共房屋相關條例,使之朝著合理善用社會資源,優先照顧弱勢社群,維護優良傳統倫理觀念三個原則發展。
新一期社會房屋申請於2009年9月28日至12月28日接受申請表,期間派出約30,000份申請表,共接到7,874份申請表。
臨時輪候名單已於7月14日公佈,共有4,634份被接納,佔58。85%;有1,066份仍然欠交文件,佔13。54%,故被列入除名名單中的欠交文件名單;另有2,174份申請表被列入除名名單,佔27。61%。
在7月14日至29日臨時輪候名單張貼期間,271人次向房屋局遞交欠缺的文件,涉及185份申請,其中166份於補交文件後獲接納,19份於補交文件及經審查後列入不合資格。
對臨時輪候名單提出聲明異議的申請有404份,其中27份經分析來函內容,不被列作聲明異議;另外377份聲明異議中,獲接納的有2份,其餘375份不獲接納。
其中4份在臨時輪候名單已獲接納的申請,向房屋局提出放棄輪候。
對於獲接納之聲明異議及補交文件,已重新列於確定名單排序;不獲接納者,已透過公函回覆及通知可作司法上訴之期限。
最後的確定輪候名單,4,798份被接納,佔60。93%;3,076份被除名,佔39。07%,因「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填補文件上的缺漏」被除名的有 884份,佔除名原因總數的25。86%,當中因需要「補正申請表內填寫資料」、欠交「每月收入證明」、「結婚證書影印本」及「失業聲明書」所佔的比例較高。其次因「每月收入超過公佈所訂的限制」被除名的有745份,佔除名原因總數的21。79%。(詳見附表)被接納的申請家團將累總成社會房屋輪候名單之列。
2009年社會房屋申請確定輪候名單及除名名單將於9月1日至15日在房屋局內停車場張貼,共15天,星期一至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星期五為5時30分)。
自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翌日起計30日內,可向行政法院就上述名單提起司法上訴。
就一萬九千個公共房屋計劃進度,房屋局局長譚光民表示,已建成社屋單位有2606個,並按序安排上樓,目前已有241個家團已上樓。至於現正在興建中有 4400多個單位,當中357個屬社屋。餘下12000個單位則按序規劃中。他又表示,自1996年開隊輪侯社屋至今年8月底,並安排了4070個家團上樓。另外2000年伸請社屋輪侯至今有5200多個家團,再增加昨日公佈新一期的4798個家團,即現時約有近萬個家團待安排上樓。譚光民稱,會全力考慮和按序上樓。
申請人士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的停車場及地下接待處,以及設於北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房屋事務櫃檯,街坊會聯合總會、各屬會及服務中心,工會聯合總會及各屬會查閱;亦可透過房屋局語音電話2835-6288,及瀏覽房屋局網頁www。ihm。 gov。mo查閱名單。如有查詢,可親臨房屋局或致電2859-4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