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多元措施助文創產業
文化局初步釐定的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策框架,主要分為產業推廣、產業資助、創意人才培養、行政與法律輔助及產業研究等五個部分,各部分將按澳門的實際情況陸續開展具體措施和工作計劃。
首先,在產業推廣方面,政府將致力建立本地文化創意商品展銷平台,成立文創孵化中心,協助開拓內地及海外市場,探索跨境合作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合作模式。亦計劃提供產業資助,現階段正研究包括項目資助、場地租用優惠和實施獎勵計劃等,具體措施將於日後另行公報。
在創意人才培養方面,特區政府鼓勵院校及民間開設文化創意產業相關課程,提供進修及升學資助,致力培育文創產業鏈的各環節人才。政府亦將考慮為本地文化創意產業提供行政與法律支援,並且展開各項探討本地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研究計劃。
銳意打造澳文創品牌
文化局將致力建立澳門世界文化遺產硬件與文化創意產業軟件之有機結合,藉文化遺產優勢,發展本地文創產業的宣傳及展示平台,充分利用澳門作為國際旅遊城市具多元消費客源的優良條件,打造澳門文化創意品牌。
文化局轄下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將啟動一系列產業推廣工作,包括籌建澳門文化創意產業資料庫,分階段全面收集本澳文創產業資料,藉以構建澳門與海內外文創業界的溝通平台;計劃出版“澳門文創雜誌”,宣傳推廣本地文創商品、視覺藝術、設計、電影錄像、流行音樂、表演藝術和動漫等方面的資訊,以及支持本地業界參加海內外與文創產業相關的競賽和獎項,協助提升澳門品牌形象。
建文創商品展銷平台
文化局將重新規劃該局轄下的文化設施,並計劃開發利用澳門本地合適的閒置空間,改造成為文創商品展示和銷售平台,以及配合本地文創產業項目發展的展演活動場地。
現階段具體計劃,包括將南灣C-Shop改造成為創意商店的宣傳展銷地點;而塔石廣場大樓將改造為“塔石創意中心”,作為澳門文化創意產業旗艦店;同時,文化局亦將與旅遊局合作,改造大三巴耶穌會廣場的旅遊文化活動中心成為集旅遊資訊服務、創意商店、展覽廳、多功能活動廳及特色餐飲的文化綜合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