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快達共識
【本報消息】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表示,粵澳就《粵澳合作框架協議》達到共識及有初步文本,現正進行最後階段,很快達成共識文本,共同向中央提出申請。
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率團啟程往福建廈門,出席今日舉行的“第十四屆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開館式。離澳前在機場接受訪問時表示,《粵澳合作框架協議》是於今年初與廣東省委書記汪洋、省長黃華華在多次會面、會議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中向中央建議訂定的,由澳門行政長官辦公室負責、廣東省省府秘書長啟動後,共有八個小組進行了系列工作,已有初步文件及達到共識,現在進行最後階段工作,快將達成共識文本,共同向中央提出申請。
他表示,《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總體方向,是依據《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和《橫琴總體發展規劃》的原則,雙方細則性訂定一些計劃,向中央提出申請,包括粵澳合作、尤以粵澳在橫琴共同開發產業園區等。
至於此行會否與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談及此內容,崔世安表示未接到有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