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姐冀廉署跟進部門改進
倘無改善報告特首 形成氛圍提升效率
2010年09月09日
【本報訊】早前,廉政公署的工作報告批評一些特區行政部門工作沒有與時俱進,對此,議員關翠杏表示,廉署不應單單只是公布問題,亦應和行政暨公職局合作,協助政府部門解決具體問題,並在一段時間後重新檢討,及再次向公眾公布該部門的改善情況,若沒有改善則向政長官報告並要求跟進處理。
廉政公署在去年的年度工作報告批評多個政府部門行政處理上失當,並對相關部門作出勸籲;廉政專員馮文莊更在早前首三次發行的《澳門廉政快報》撰寫引言,直指現時一些有權限行政部門欠缺憂患意識,處理問題手段較為鬆散,執法水平不高,甚至某些情況採用「拖字訣」。對於廉署高調批評政府部門行為失當,議員關翠杏指出:當中可能存在新人事新作風,但特區成立將近11年,也是時候提升政府效能。
她續稱:雖然公務員在執行公務上很多時需因應特別環境及情況予以特殊處理;或在未得到上級指令前不便開展相關工作,但民間對特區政府辦事效率存有極大不滿,因此,政府部門須提升職能。
部門承認問題 就需調整改善
關翠杏認為,廉政公署的工作職能除打擊貪污外、亦包括監督政府部門,處理居民對行政部門不滿及行政失當的投訴,以提升部門的行政效率。因此,任何政府部門受到廉署批評後,其主管必須負責並作出合理解釋,是由於客觀原因,還是因外在或內在條件而不能改善問題?而不是僅以一句同意廉署意見來作回應。
她指出:部門既然承認問題,就應訂定規劃,並在特定時間內作出調整改善,若不能解決便須向公眾解釋原因。
同時,廉署亦要進一步加強監督力度,譬如今年向公眾發布某部門出現問題,提出改善建議,1年後廉署可以再作檢討,並再次可向公眾公布該部門的改善情況,若沒有改進,可向政長官報告並要求跟進處理。關翠杏指出:由於現時特區政府領導及主管是委任制,若讓之與責任掛鈎,廉署可向行政長官建議該部門主管在任期屆滿後不再委任或直接撤職,從而形成一種氛圍,繼而整體提升政府效率。
她重申,若不建立相應監督機制,提升政府職能永遠都是紙上談兵,而廉署有需要亦有責任向社會交代事件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