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總提燃料加注站建議
街總提燃料加注站建議
【本報消息】政府就燃料加注站的修建及營運立法,以填補法律空白,這有利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值得肯定。
街坊總會建議: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包括經濟局、燃料安全委員會、消防局和消費者委員會等部門要嚴格把關新燃料加注站修建及營運的資格審查和監管,保證有牌經營、安全營運,防止重蹈“曾經有公司無牌經營石油氣中途倉業務達六年之久”覆轍。
二、燃料加注站的選址應避開民居集中地域,或銀行、學校和街市等人流多而集中的地方,或食肆旁等火警易發生的地點。
三、加注站設備區域內,有必要設有專用的安全區和保護區,確保加注站工作人員及燃料使用者的安全,以及要採取措施防止燃料揮發或流出造成的環境污染。
四、修建加注站所使用的容器、配件、管道,以及其他各種器材和材料等選材應要符合質量標準,保證安全耐用,以及儲存燃料的容器的容積要有嚴格規限,不宜過大。
五、應在燃料加注站附近顯眼處張貼禁止吸煙及生火、禁止使用手提電話,以及關掉發動機和熄滅點火裝置等警告牌,防止火種帶入加注站造成安全隱患或火災。
六、配備有充足的消防滅火器材或裝置,並培訓加注站工作人員能正確使用,或配有專職的消防工作人員,以防不測。
七、全面排查舊有燃料加注站的選址及營運,要求按新修建標準和營運規章進行整改,如保證燃料加注站與公共建築物或住宅之間安全距離、燃料加注站的規劃和容器及管道的修建等,確保公共安全。若舊加注站經整改後仍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取消其營運資格,防患未然。
八、新規章生效後,相應的政府職能部門要加強合作、嚴格執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確保居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