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潤生促檢討樓管法
樓管仲裁中心是否如期年內投入運作
何潤生促檢討樓管法
【本報消息】“一廈兩會”、“一廈兩管”問題持續困擾居民生活。議員何潤生質詢當局會否檢討現行樓宇管理的法律、法規,授予房屋局權力,適當介入重大樓宇管理紛爭,有效處理、解決問題,以免小業主權益和居民的日常生活受到損害和影響。
憂職能大也難解問題
他在書面質詢中指,當局在○一年施政方針中表示,《從事樓宇管理業務及管理服務人員職業的法律制度》已完成草擬工作,而“樓宇管理事務仲裁中心”亦預計在今年內設立,期望藉此更明確規範樓宇管理公司的業務運作、在職人員的專業能力,以及為居民提供較便捷的途徑,解決因樓宇管理方面出現的糾紛;為配合上述工作,會擴大房屋局的職能。
社會普遍擔心上述措施對於解決屢見不鮮的“一廈兩會”、“一廈兩管”等樓宇管理問題,未能有實質的幫助。日前發生的私人住宅樓宇管理紛爭事件,再次令人質疑為何有關當局多年來針對“一廈兩會”、“一廈兩管”問題,提出具體的改善措施,仍可任由此類問題持續困擾居民生活。
沒有公權力部門介入
按照第二四/二○○五號行政法規,負責房屋事務的權限實體,在樓宇管理問題上,其職能主要是協助、研究、建議、統籌和調解。基於這一規定,使現時在出現樓宇管理紛爭時,往往由於沒有適當的公權力部門介入,令相關問題未能得到有效的處理和解決。不但使小業主的權益受損,亦可能出現因樓宇管理紛爭而使樓宇管理服務中斷的情況,對居民的日常生活產生嚴重的影響。
他質詢當局有何措施加以改善,減少同類問題對社區和諧以及居民生活所造成的困擾。何時完成《從事樓宇管理業務及管理服務人員職業的法律制度》的立法工作,以及“樓宇管理事務仲裁中心”是否能如期於今年內成立並投入運作。如何透過擴大房屋局的職能,藉以逐步完善本澳的樓宇管理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