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央儲金本月20日過數
2010年09月14日
【本報訊】列入《中央儲蓄制度》2010年分配款項確定名單的每名參與人,獲注資1萬元作為開戶啟動資金。
被列入確定名單的年滿65歲、未滿65歲但因嚴重傷病正負擔或預計需負擔龐大醫療開支,或領取社會保障基金殘疾恤金超過1年的參與人可申請提取款項。於8月底前提出申請的合資格參與人,社會保障基金將於9月17日致函通知,並於9月20日在其指定之銀行帳戶發放有關款項;而在9月之後才提出申請的合資格參與人,則會於提出申請之翌月發放款項。
社會保障基金資料顯示,截至8月底接收35,928份提取款項申請,獲批准的申請35,404份,其中包括年滿65歲、未滿65歲但因嚴重傷病正負擔或預計需負擔龐大醫療開支,或領取社會保障基金殘疾恤金超過1年的參與人;不合資格而不獲批准的申請69份;存檔的申請132份;處理中的申請 323份,主要是參與人仍需補交文件。符合提款資格的參與人可以申請提取其個人帳戶內全部或部分款項,但每年只可申請提取1次。仍未提出申請的合資格參與人可在辦公時間內到臨社會保障基金辦理,倘對《中央儲蓄制度》有任何查詢,可透過社會保障基金網頁
www.fss.gov.mo、電話28523333及 24小時語音熱線2823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