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局:加強藥物監督研修法
粵澳合作發展中醫藥產業及人員培訓等
衛局:加強藥物監督研修法
【本報消息】衛生局回覆立法會議員陳明金的書面質詢時表示,衛生局近年與廣州相關部門簽訂多項協議,積極開展和深化在藥物監督、人員培訓等方面的合作,得到廣州市藥品檢驗所多方面的技術支援,並正在研究及起草相關的法律制度。
衛生局代局長陳惟蒨在回覆中表示,為推動本澳中醫藥產業發展,特區政府自二○○六年起將“中醫藥產業合作”列入粵澳兩地“協議”中的重點合作項目,雙方分別在二○○七年和二○○八年簽訂《粵澳中醫藥產業合作框架協議》和《粵澳雙方共同推進中醫藥產業合作項目協議》,積極開展和深化在藥物監督、人員培訓等方面的合作。今年五月,粵澳中醫藥產業合作專責小組簽署了《關於探討粵澳雙方共建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備忘錄》,整合兩地資源,共同發展中醫業產業。
廣州藥驗所技術支援
他表示,自簽訂《粵澳中醫藥產業合作框架協議》後,本澳一直得到廣州市藥品檢驗所有關中成藥重金屬、微生物檢驗、中藥顯微鑒別及中成藥原料檢驗技術支援。該所亦為衛生局檢驗數批送檢樣品,當中包括中成藥重金屬、微生物檢驗、中藥顯微鑒別及涼茶摻雜西藥檢驗。為協助澳門中小型藥企所生產的藥品達到藥物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標準,衛生局邀請內地有關專家來澳,為澳門的中藥廠提供藥品質量標準制定的支援。在擴建藥檢所的工作上,衛生局於二○○九年派員到廣州市藥品檢驗所觀摩,了解藥檢所的總體佈局,周邊環境要求、設施及排廢排污等要求。
規範中醫藥長遠發展
另外,在加強中成藥及傳統藥物監管的規範方面,衛生局參考內地、香港及台灣等鄰近地區的規定和實施經驗,制訂了有關技術性指示,並正研究現行十一月十四日第五三 /九四/M號法令《關於從事中藥配製及貿易之場所訂定發出准照制度及運作條件的法律制度》的修訂方向,以及起草了規範天然藥物註冊的法律制度,以充分配合、支持和規範中醫藥的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