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總座談論外僱法勞資關係
【本報消息】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氹仔社區中心主辦的“《聘用外地僱員法》下的僱傭情況座談會”在日前順利舉行,由於《外僱法》在僱傭關係上會引起一些難以界定的問題,這些問題可能是引起勞資糾紛的原因,因此,藉着座談會商討如何改善與避免。
活動在當日的下午進行。座談會由中心家長組主席歐陽國建主持,開始時主持以《聘用外地僱員法》引入,隨後,大部分參加者藉着座談會訴說了自己在僱用家傭的情況,反映了在僱傭關係中的難處與不便,以及法律上存在的不足。有參加者認為《外僱法》對外地僱員的保障更甚於本地居民;有參加者提出在《外僱法》上,規定工作八小時,而家傭多留宿在僱主家中,在界定休息與勞動時間是十分困難的,超時工作就更難定義了;另外有參加者表示《外僱法》上規定懷孕外傭享有五十六天產假,由於只能僱用一名家傭,當家傭懷孕時,就會對僱主帶來很多不便;另外有參加者指出,《外僱法》上規定無論以任何原因而不能繼續勞動關係時,僱主須承擔外地僱員返回常居地之交通費,這樣在家傭因沒有履行自身職責或有損僱主利益的情況下而要終止勞動關係時,僱主豈不是更得不償失。最後,參加者希望向政府的相關部門反映僱傭情況的現狀,從而改善與完善現有的法律,以保障聘用家傭的僱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