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諮委認同建制統籌法規
政府擬設專責部門跟進協調修法
【本報消息】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委員會就明年施政方針提出意見,同時認為應該設立法律統籌機制,以及首要推進民政及民生的法律和法規。特區政府將設立一個專責部門,加強跟進及協調各項新法案、修訂法案的工作,令有關法案可以在時限內完成。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昨日下午三時半在法律改革辦公室舉行會議。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主持。陳麗敏在會後表示,今次會議主要是討論明年施政方針,法諮委長期協助法律改革工作,因此要充分聽取各委員對未來一年施政計劃的意見和看法。
陳麗敏表示,昨日的會議上還討論了優先推動民政及民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問題,與會委員亦認同應設立法律統籌機制,協調整個特區政府的法規統籌工作;同時討論了法律人才培訓的問題。法改委設立了多個專責小組,工作亦涉及民生方面的法規和研究,其中包括大廈分層管理制度的研究工作,有關報告快將完成,同時會聽取外界的意見。
會議還討論了三年的法律清理計劃的進度。陳麗敏表示,委員會認同要優先做好民政及民生方面的法律工作,除了行政法務範疇外,不動產買賣中介人、調解仲裁機制等制度等亦會跟進。
有關法律統籌機制方面,陳麗敏表示,為了加強法律統籌的工作,政府將設立專有部門加強跟進法律統籌工作,該部門會跟進新法案、修訂法案的工作,配合現正諮詢的政府諮詢工作指引,令法案制訂的相關工作做得更好,法案可以在時限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