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立會未用好辯論公共利益問題
鄭志強:真理越辯越明可三贏
第四屆立法會首個會期八月中結束,煞科前通過了備受關注的新《社會保障制度》及六個衛生醫療職程,負責細則性審議的三常會主席鄭志強的壓力可想而知。他認為,首個會期質詢特多,主要爭議在細則性審議階段,爭議屬正常現象。他深信越辯越明,更期望立法會能啟動從未使用過的“就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的職權,料對社會、政府及立法會是三贏局面。
辯論減議程前發言
經歷三屆九年議員生涯,鄭志強坦言特區政府依法管治,但法律跟不上。法律問題是阻礙澳門進步、改革的關鍵。縱使立法會一直努力工作並期望做更多,但與越來越高的社會需求仍有距離。基本法第七十一條賦予立法會監察政府職權,包括制訂、修改、終止法律,審核、通過政府財政預算案,根據政府提案決定稅收、批准政府債務,聽取行政長官施政報告並進行辯論,辯論公共利益問題,接受居民申訴並處理等。議員也有其職權,如就政府工作提質詢等,多年來行使良好。但澳門特區立法會成立十一年來,因種種原因未用好“就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
鄭志強認為,房屋政策、黑工、非法旅館等公共利益事務,大可由立法會、政府或議員提出辯論。其好處甚多,如可加強立法會監督政府;為政府提供平台,宣示政策及立法原意、直接收集不同意見,提升官員胸襟;即場辯論加大議員壓力及責任感,通過辯前準備加深了解社會問題及公共政策,鍛煉議政水平;通過傳媒報道,強化訊息透明、居民意見回饋及官民互動,讓社會理性討論問題。 “呢個監督政府嘅職權用得好,對政府、民間都有好處。唔好怕,真理係越辯越明。”他相信,通過辯論洗禮的公共政策更具代表性及民意基礎;辯論也能加強議員與政府間的溝通,或能減少大量議程前發言及質詢。“呢屆立法會仲有三年時間,希望可以用好辯論機制,為政府收集意見,也利於居民反映意見。”
建公屋立法雙管下
第四屆立法會首個會期“還債”為主,主要處理上屆政府留下的“手尾”。鄭志強強調,房屋政策、財政儲備制度、土地法修訂是今屆立法會三大重中之重,必須做好。他指出社會對居住問題意見很大,政府可望實現萬九公屋目標,但相關法律法規須盡快出台,建樓、立法雙管齊下,才能配合上樓安排,“唔係起好都無用”。建立財政儲備制度,部署未來對澳門非常重要,也可讓立法會更到位地監督政府。修訂《土地法》則關係五幅新填海土地及現時的土地利用,同樣關鍵。
欠葡語人才礙法改
不少意見認為,現時衆多社會問題緣於法律不完善,鄭志強直言葡文是主因之一。他表示,回歸後中、葡文同是法定語言,立法會亦中、葡並行,但澳門法律以葡文為基礎,未來幾代都脫離不了。然而澳門嚴重缺乏法律專業的葡語、雙語及翻譯人才,極度制約了法律改革進度及立法會工作。法務部門一直重視問題,但須加把勁並持之以恆創造條件。現階段須面對現實,兩條腿走路,加強中文使用並積極培養專業法律翻譯人才,法改才能有突破,否則寸步難行,跟不上“一國兩制”的發展步伐。
短期而言,鄭志強關心樓價、過分炒作,下個會期將重點關注政府出招,如監管中介人、“樓花”買賣等,讓澳門房地產健康發展,避免泡沫出現,穩定社會發展。
本報記者 甄慶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