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從正:檢討監察旅業清除潛規則
倡旅發委會增非利益界別人士免自己管自己
【本報消息】議員李從正認為,除硬件設施外,健康的旅遊業運作模式是打造旅遊休閒中心的關鍵,促請政府檢討旅遊局監察力度、執法權限;於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引入非利益界別人士,以及嚴格監管旅遊服務,制訂保障行業健康發展的措施,從而提升旅行社、導遊及旅遊車司機的服務質素。
李從正收到部分旅遊車司機反映業內問題,如部分旅行社要求司機簽署“勞工法”規定的假期補償或超時工作自願書,否則可能會失去工作;由於部分旅行社“互通消息”,資深司機被逼按 “潛規則”辦事。其他不合理現象還包括停車場的費用須司機自付、因接待客人引致的交通違法罰款亦須司機承擔。
現時在旅遊車司機行業中存在多種薪酬制度,其中一種為旅行社“賣團”予導遊,再由導遊自行聘請司機,一旦出現問題,旅行社毋須負責;此外,過界司機的出現亦影響本地司機的就業權利。
李從正認為,《勞動關係法》對全職、兼職均保障不足,如司機於六十五歲時會被政府強制收回牌照,在沒有公積金制度的保障下,“勞工法”中也沒有為這類人士設立適當的保障制度,如長期服務金等。因應行業存在的不合理“規則”,勞工當局亦未有主動了解。
“零、負團費”效應下,難免出現一些不良的服務手法,令本澳旅遊形象受損。李從正指出,本澳現存的旅遊業諮詢機構“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當中大部分為旅行社負責人,擔心“自己管自己”難以提出客觀、中立的意見。旅遊業是澳門主要產業之一,對澳門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有直接的促進作用,已不單止是業界的事,建議 “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增加非利益界別的代表、專家學者等,增加委員會的公平性。
良好的服務質素是旅遊業成功發展的其中一個重要因素,但以本澳當前的旅遊業生態,旅遊車司機缺乏勞動保障,以勞務合同的方式聘請的導遊必須靠自己游說客人購物來賺取薪酬,如何能夠為旅客提供優質服務?為此,李從正促請政府主動了解行業情況,通過法律法規修訂規範旅遊業界的營運方式、清除不良的“潛規則”,以提升旅行社、導遊及旅遊車司機的服務質素。還應檢討旅遊局的監察力度、執法權限等,加強當局規管業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