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社區學習人論壇 澳門學習型組織學會
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

澳門社區學習人論壇 澳門學習型組織學會

澳門 社區學習 社會教育 讀書會 活動帶領人  社區營造 終身學習 工作坊 成人教育 社會 新聞 手工藝
 
首頁Latest images搜尋會員註冊登入
查看誰在線上
目前總共有 138 位使用者在線上 :: 0 位會員, 0 位隱形及 138 位訪客 :: 3個搜索引擎

沒有

最高線上人數記錄為 506 人 [ 記錄時間 :: 周五 11月 22, 2024 8:22 pm ]
版面
澳門圖書館地圖
社區學習活動帶領人論壇
社區學習活動帶領人 blog
澳門學習者群組

中華民國社區教育學會
陽昇教育基金會
台灣社區通

台灣臺北市學習型城市網

大腦與行為
最新主題
» 澳門社團在社會趨向多元中轉型 陳溥森
吳國昌認為不妥 兩大法官任法改諮委會成員  	     Icon_minitime周三 2月 27, 2013 11:54 pm 由 fongkk

»  建龐大檢索網絡儲存整合珍貴史料 各界研啟“澳門記憶”工程
吳國昌認為不妥 兩大法官任法改諮委會成員  	     Icon_minitime周一 2月 25, 2013 12:35 pm 由 fongkk

» 澳門年輕人討“要愛”彩頭 登記結婚人數翻倍
吳國昌認為不妥 兩大法官任法改諮委會成員  	     Icon_minitime周二 1月 22, 2013 4:24 pm 由 rorolin

» 澳門與歐盟簽訂同聲傳譯合作協議
吳國昌認為不妥 兩大法官任法改諮委會成員  	     Icon_minitime周三 1月 09, 2013 6:00 pm 由 rorolin

» 澳門特區政府:噴射船撞浮標意外 暫未發現重傷
吳國昌認為不妥 兩大法官任法改諮委會成員  	     Icon_minitime周四 1月 03, 2013 12:33 pm 由 rorolin

» 2012,澳門政制發展邁大步
吳國昌認為不妥 兩大法官任法改諮委會成員  	     Icon_minitime周一 12月 31, 2012 12:42 pm 由 rorolin

» 澳門選舉産生12位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
吳國昌認為不妥 兩大法官任法改諮委會成員  	     Icon_minitime周一 12月 17, 2012 4:01 pm 由 rorolin

» 獲批公積金提款社保今轉帳 獲批公積金提款社保今轉帳
吳國昌認為不妥 兩大法官任法改諮委會成員  	     Icon_minitime周二 11月 20, 2012 11:53 am 由 fongkk

»  賀一誠:交局監獄開支增幅驚人 議員促政府居安思危支出有度
吳國昌認為不妥 兩大法官任法改諮委會成員  	     Icon_minitime周二 11月 20, 2012 11:51 am 由 fongkk


 

 吳國昌認為不妥 兩大法官任法改諮委會成員 

向下 
發表人內容
fongkk
Admin



文章數 : 14239
注冊日期 : 2009-07-25

吳國昌認為不妥 兩大法官任法改諮委會成員  	     Empty
發表主題: 吳國昌認為不妥 兩大法官任法改諮委會成員     吳國昌認為不妥 兩大法官任法改諮委會成員  	     Icon_minitime周四 9月 30, 2010 12:22 pm

吳國昌認為不妥 兩大法官任法改諮委會成員 
 【專訪】行政長官委任終審法院兩名大法官朱健及利馬,以社會人士身份擔任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這是特區政府成立,首次有大法官進入政府諮詢組織。法諮會秘書長余文峰表示,主要是希望透過他們專業知識和經驗,以助政府加大法改力度。不過,直選立法議員吳國昌則質疑行政與司法各有不同職能的角色,作為大法官是不應該擔任屬於行政機關的公職,而現在政府做法是混淆了行政與司法的不同角色。
 據特區公報昨日刊登第二七七/二0一0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朱健及利馬以社會人士身份,擔任法諮會成員,任期由今年九月二十九日起至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朱健及利馬(葡籍人士)是現任終審法院大法官。特區政府亦是首次委任大法官進入政府諮詢組織。直選立法議員吳國昌形容這項委任安排「很奇怪」,並指出,基本法對行政、立法及司法是清晰規定了各司其職;同時基本法還規定:法官在任職期間,不得兼任其他公職或任何私人職務等。他質疑政府委任兩名大法官擔任法諮會成員的做法,似乎並不符合基本法精神。
 他又補充指出,行政與司法各有不同職能的角色,作為大法官是不應該擔任屬於行政機關的公職,而現在政府做法混淆了行政與司法的不同角色。
 亦有政界人士表示,作為法官不應該參加法律的起草工作,即使擔任法諮會成員亦不妥當。
 不過,法諮會秘書長余文峰在回覆本報記者查詢時表示,朱健及利馬是以社會人士名義獲委任為法諮會成員。而政府作出這項委任主要是希望透過他們專業知識和經驗,以助政府加大法改力度。他又指,政府正研究修訂訴訟法典,以配合司法機關工作,相信朱健及利馬可為政府提出更多意見和建議。
 法諮會是由行政法務司長出任主席,成員包括三名法務部門負責人的官職成員,還有最少十一名社會人士。
 早在二00五年,特區政府施政方針中就規定設立法規草擬及諮詢的中央機制,為此,前任行政長官在0五年三月透過批示設立了法諮會,以協助特區政府制定有關法制建設的政策。而在法諮會五項職權的第一項就是:就立法項目的設定與否、就擬備或檢討的法規中最適當的立法取向、就擬訂的法規及法案文本,以及就法規執行的評估,按相關內容徵詢公眾或相關專業人士的意見。◇
回頂端 向下
 
吳國昌認為不妥 兩大法官任法改諮委會成員 
回頂端 
1頁(共1頁)

這個論壇的權限: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復文章
澳門社區學習人論壇 澳門學習型組織學會 :: 澳門政府 :: 立法會-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