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從正:政府修法取回專線權
避免固網公司轉管理者仍壟斷市場
李從正:政府修法取回專線權
【本報消息】議員李從正指出,要避免現有固網專營公司換成管理者身份後繼續“壟斷”市場,政府必須要加大對公用事業的監管,解決專線收費問題;透過修改法律或專營合約取回固網專線的主導權,讓更多營運商進入本地市場,從而在市場公平競爭的情況下,使電訊服務收費達至合理水平。
李從正批評固網專營公司澳門電訊,早前未獲政府批准單方面公佈光纖上網收費價錢,令政府陷於“不得不批”的局面,認為此舉令政府在價格商討過程中不被尊重。
他表示,澳門電訊計劃於第四季推出光纖寬頻服務,初步收費定為每月六百至八百元,安裝費逾千元,政府及議員都認為價格偏高。惟澳門電訊回應收費較高的意見時,指凡新的科技推出市場成本必高,待規模擴大、客戶增長,收費始具下調空間,李從正認為有關回應值得深思。政府與專營公司對服務價格的協商機制如何?政府在服務訂價方面是否擁有主導權?專營公司的談判籌碼較多,還是政府的行政命令較強?
李從正指當中的關鍵因素是專營合約中未有清晰成本的計算。實際上攤分成本的安排,很大程度視乎營運商是否需要在市場服務中保持競爭力。然而,現時的光纖服務前端專線服務,即澳門電訊專營部分,是在專營保護的環境下訂價,導致現時服務收費遠比鄰地區貴,即使“5+5”換取專線減價,價格仍不合理,其他服務營運商依然無法進入市場。沒有競爭對手、沒有監管,專營公司可以很快攤分成本,故所謂體現成本,實際只是體現經濟手段的數字遊戲。
根據專營合約,澳門電訊在市場開放前投資興建的設施,包括地下管道,於專營合約屆滿後便成為政府資產。日後地下管道將交由澳門電訊管理,其他營運商若使用這些管道,便須向澳門電訊繳付管理費。合約中列明,管理費用由政府及澳門電訊共同協商合理價錢,李從正質疑何謂“合理”?若從以民為本的角度,政府定會以市民認為合理的價格考慮;但從一個損失專營權的公司角度來說,沒有監管而體現成本,就會出現澳門電訊公佈光纖入戶高昂收費的情況。
出於商業競爭,澳門電訊難免會以高租金或將補償提高到一個難以接受的幅度,變相維持現有的專營狀況。服務價格不降,政府屆時是否又要以慣常的補貼方式降低管理費?
李從正形容,澳門政府請人管理屬於政府的物件,政府卻無法監管管理費,又不能更換管理公司,情況令人費解。觀乎其他公用事業,政府亦多處於被動,特別是成本控制、財務監管等方面,主導權薄弱。倘政府沒有條件與專營公司談判,則必須透過修改法律及專營合約,拿回專線主導權,同時要解決專線的收費問題,確保本澳的電訊市場能真正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