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安琪促21歲入賭場法規盡快出台
2010年10月03日
【本報訊】自本澳博彩經營權開放後,尤其是中央政府開放「自由行」政策以來,博彩業取得快速發展,每年均帶來可觀的博彩稅收益,為民生事業的發展與社會進步做出了重要貢獻。立法議員梁安琪認為,博彩業發展是一把「雙刃劍」,在促進經濟繁榮的同時,亦會產生一些負面的社會問題,如近年參與賭博出現年輕化趨勢、青年人所佔問題賭徒的比例偏高等。政府對這些因博彩業發展而衍生的社會問題應加以重視,並應推出有效措施。
梁安琪指出,一直以來許多專家及學術機構紛紛表達了對青年人參與博彩問題的關注,今年初教青局推出2010年「澳門青年社會調查研究資助計劃」,該計劃以「博彩領域與青年狀況及服務」為主體,據悉共有10多個團體的多項研究計劃獲得了經費資助,所涉內容包括博彩業與青少年成長、博彩業高速發展與青年價值觀等多個方面的研究。而過往一些學術研究亦反映出,博彩年輕化、青少年易受賭博負面影響而出現病態賭博症狀等問題。日前,由社工局、博彩監察協調局等機構合辦的「兩岸四地負責任博彩高峰論壇」上,有學者指出,問題賭博在本澳有明顯的增長,而青年人口成為問題賭博的比例比其他人口高,政府須優先處理。梁安琪認為,特區政府早在2007年已計劃擬訂立法,對進入博彩娛樂場人士進行年齡規限,由原來的18歲提高至21歲,其中還為不足21歲的博彩從業員設立1個3年期的過渡規定。但該立法計劃時至今日仍未出台,由於缺乏嚴謹的立法規管,一些心智不成熟的青年人因流連於賭場,更易受到賭博負面因素的影響,逐漸淪為問題或病態賭徒。因此,梁安琪希望政府應盡快出台年滿21歲准入賭場的法例及其相關法規,有效控制青少年的參賭行為。
此外,梁安琪亦認為,要防止問題賭博的惡化,各博企亦應積極推廣負責任博彩的訊息和措施,如在娛樂場派發負責任博彩的單張。除政府應盡早推出規範法例外,博企應對屬下各博彩娛樂場加強入場的監管和查詢力度,防止出現如早前有未成年人在場內贏大獎的事件,令「21歲入賭場」法例真正發揮其成效,減少對未成年青少年的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