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炳權:社保舊人舊制領養老金
2010年10月07日
【本報訊】社保基金昨到街總介紹新社保制度。主席馮炳權指出:由於新制度涉及人數眾多,當中包括不少長者,故當局將推出長者先辦、社團協辦等措施,以便長者盡快完成登錄及申請,然後領取養老金。他並強調「舊人用舊制」,已納入社保的供款者毋需過分擔心。
馮炳權表示,為配合新制度,社會保障基金須全面更換現有程式,現階段正忙於編寫程式。但新制度牽涉兩至3萬名年滿65歲長者,一旦完成編寫,便着手為滿65歲未曾供款的長者準備資料,以便法律生效時可立即協助登錄。他指出:信件內更設有選項,讓長者可同時申請養老金,只要通過審批,可由申請月份起計算領取的養老金,讓長者不會在審批期間而有所損失。
長者可託社團申請補扣供款
由於新制度牽涉10多萬人,且較為複雜,社保基金正與個資辦協商,讓長者填妥委託書,便可通過指定社團申請補扣供款等相關事項,以便簡化手續,分流申請者。若市民收不到信件,可到各指定社團或地點,領取符合年齡層的表格,補填個人資料即可。他又透露,待簽署供款協議後,中銀、工商、大豐及商業銀行等便可提供供款轉帳服務。
他指出:供款額可能有所調整,但補扣供款額維持45元不變。對於經已提前領取養老金人士能否透過新制參與補扣供款,以便可以領取全份養老金?對於有斷供者、不在澳門的供款者,以及供款未滿60個月的人士憂慮,可能受新制影響而需供款滿30年才能領取全份養老金,為此,馮炳爟強調社保「舊人用舊制」,現有供款者只須供滿60個月,就可於65歲時申請領取全額養老金;但,提前領取養老金的人士,則不能參與補扣供款。
關注基金運作隨時加大撥備
有與會認為要計算住滿183日的年份對大部分長者而言過於困難。馮炳權解釋,當局除審批外,更有覆核程序,若查出日數不足但非蓄意欺騙,政府會寬鬆處理。另外,有人關注4項可視為符合183日身處澳門條件的證明文件的定義。馮炳權認為,相關證明文件相當容易提交,如養家者可通過匯率單作為證明,甚至只需有兩位持澳門身份證的證人提出規定的聲明即可。
馮炳權補充,兩個星期內將續向6至7個團體介紹新制度,包括公務員,其後將按實際需要舉辦講解會,達至全面宣傳的目標。被問到社保制度支出與收入極不平衡,他回應,眾所周知,市民供款與收取的養老金並不對等,因政府並非以投資回報的方式,而是從給予市民福利角度考量。但他重申當局將持續關注基金運作情況,隨時從博彩稅及預算收益加大撥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