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偉智就自由裁量權質詢
【特訊】立法議員陳偉智表示:今年四月底,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教授再度被本澳拒絕入境,為此他對治安當局濫用自由裁量權的做法提出了批評,並在稍後的口頭質詢中要求特區政府作出檢討和糾正。七月八日保安司張國華司長在立法會回覆他提問時表示;治安警察局作為負責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執行機關。有責任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綱要法》及相關法律之規定,依法拒絕不符合入境條件的非澳門居民進入本澳。以維護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確保社會安寧及讓市民安居樂業。……對一些意圖到澳門從事非法或威脅本地區穩定的活動,以及一些不符合入境條件之人士,治安警察局有責任依法拒絕該類人士入境,以確保本地區的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不受破壞。……入境政策在世界政府的施政政策中都是重要和嚴肅的,在這方面澳門特區政府也不例外。
據香港《明報》十月二日報導;港大法律系教授陳文敏於今年九月再到澳門,結果順利「過關」。但不幸的是,今年十月一日國慶假期當天,香港一名無政黨背景,負責扶貧項目的年青女性社工,卻被出入境事務廳以其對本澳「內部保安的穩定構成威脅」為由拒絕入境。
基於入境政策的重要性和嚴肅性,是絕不容許有關官員濫用自由裁量權而缺乏監管。因為這不單是對法律的不尊重,更傷害了特區政府的形象,加重了出入境前線警員的工作壓力。為此,他提出下列質詢:
一、對於胡亂下達命令採取警察預防措施,任意濫用自由裁量權拒絕或接納他人入境,而造成對特區政府形象傷害的官員,有關當局會否對玩忽職守者追究責任,以糾正歪風,重建特區形象?
二、為有效地改善警務工作素質,使之達致合法、公正、無私、客觀及快捷的標準,有關當局會否對現已存在但卻未能產生作用的機制進行改組或成員的撤換,使能發揮有效、全面的監督機制,確保出入境部門的正常運作及依法履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