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在權冀簡化政府架構免職能重叠
2010年10月09日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吳在權質詢政府部門架構重叠、權責不明、有礙施政效果不彰,他冀檢討各司轄下局級部門與機構的設置進行整合、精簡機構,從而提升施政效率。
吳在權指出,澳門自回歸以來,隨着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特區政府所面對的社會問題和矛盾有增無減,須要承擔的職能或提供的服務亦有所轉變。因此,政府管理部門的改革也要與時俱進,順應社會發展趨勢。
過去,雖然特區政府進行了大規模的公共行政改革,但改革中更側重於整體政府職能的定位及轉變公共行政執行模式上,至於政府部門組織架構設置如何因應社會發展而作出相應改變則着墨較少,以致政府在應對日益增長的社會問題時,顯得被動乏力,執行政策的績效亦未如理想。
事實上,政府組織架構的合理性與政策執行效果密切相關。政府架構重叠、部門職能重複是過往施政效果不彰的因素之一。
政府架構基本格局之五司設置,能否起到貫徹落實政策,滿足社會發展的功效呢?據政府網頁資料顯示,各政府部門或機構近百個,行政長官屬下辦公室、部門、駐外辦事處、委員會等有19個;行政法務司屬下辦公室、局級、其他委員會有11個;經濟財政司和運輸工務司屬下更各有16個部門,而最近,當局又計劃在行政法務司轄下增設1個具中央統籌立法功能的機構,政府架構愈來愈膨脹、職能重叠,以致職能不分,權責不明。
架構精簡有助落實政策
因此,行政當局是時候全面審視公共行政體系,檢討相應各司的職能,考量是否重置各司的工作範疇甚或增加司的數目。
而各司轄下的局級部門與機構設置,也應一併檢討,例如:行政法務司轄下的法務局和法律改革辦公室;運輸工務司轄下的環境保護局和能源業發展辦公室、建設發展辦公室和運輸基建辦公室;經濟財政司轄下的勞工事務局和人力資源辦公室等的部門,都是職能相近或重叠的,有必要審視如何合理配置,重組職能。
吳在權向行政當局提出如下質詢:
1.澳門回歸已近11年,但公共行政體制卻未見與時俱進,優化精簡,相反職能相近的政府部門卻愈來愈多,職能交叉重叠,權責不明,成為施政效果不彰的因素之一。
為順應社會經濟的長遠發展,當局是否應認真考慮全面檢討現存五司設置之格局及職能配置,尤其是考量重置各司的政務範疇,甚或增加或減少司的數目?如若不然,可否說明理據?
2.同樣地,近年各司轄下的局級部門、辦公室及委員會不斷增多,最近當局又計劃增設1個具中央統籌立法功能的機構,如此職能相近甚或重叠的架構設置,導致組織架構的臃腫將會令各部門之間職能分工更不夠明確,遇到問題往往難以協調一致,或者出現相互推諉情況,從而影響政策落實的績效。當局是否應認真考慮檢討各司轄下局級部門與機構的設置,進行部門整合或調整,精簡機構的數量,減少過多政務協調和溝通的環節,從而達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