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行政法未趕上社會發展
倡議提升行政效率 確保公眾有效監督
2010年 10月 12日
【本報訊】澳門大學法學院昨日舉行《區域法律論壇六》研討會,本澳與內地法律學者共同探討行政活動及行政程序的實踐。澳大法學院代院長劉高龍認為,本澳行政法和實踐未能符合特區社會急促發展,不少規定不夠嚴密,故此,提高行政效率和活動水平、改進公務員制度以及如何確保公眾的及時和有效監督,是澳門行政法改革中的突出問題,急需解決。
研討會昨日於澳門大學圖書館舉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檢察長何超明、華東政法大學副校長王立民、全國人大代表林笑雲,澳大法學院代院長劉高龍、副院長唐曉晴出席。
劉高龍致辭時稱,本澳行政法制歷史悠久、體系完整、理論豐富、概念詳細而統一,並且依法行政的原則深入人心。然而,本澳行政法及其實踐在很多方面,與特區成立後社會急促發展的現實和需求已不相符,有不少規定不夠嚴密。
他倡議提高本澳行政效率和活動水平、改進公務員制度以及如何確保公眾及時和有效監督,是澳門行政法改革中的突出問題,急需解決。他相信研討會對兩地各自的行政法和行政法實踐的改革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江必新致辭時亦表示 內地特色民主及法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正穩步推進,特別是在行政法治建設,依法行政觀念深入民心,打造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推進行政責任制的各項制度和舉措正在實施,保障法治機制不斷進步。
中國行政法制需考慮港澳台
世界各地政府正進行大變革和調整時期,經濟和訊息全球化,給行政管理和司法審判帶來前所未有的挑戰,順應時代發展潮流,要不斷滿足公眾需求,是學術界和實務界需正視的重大問題。
他說,區域法律合作,有利於真正了解、形成共識、取長補短和共同前進。「一國兩制」下的中國行政法制建設,不僅要認真研究外國相關法治制度,也要深入研究澳門、香港和台灣各地的法律制度。
江必新認為在共同的民族語言和共同的文化背景下,研究更值得用作科學借鑑,研究應是全面而不是片面的,系統的而不是點滴的,不僅要研究制度本身,也要研究制度產生的情況和引起的狀況。
他強調,任何制度固步自封不會具有生命力,只有相互借鑑才能得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