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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電影傻子遇到文學傻子 東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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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主題: 當電影傻子遇到文學傻子 東 瑞   當電影傻子遇到文學傻子  東 瑞 Icon_minitime周四 10月 14, 2010 12:11 am

當電影傻子遇到文學傻子

東 瑞
《酒徒》電影劇照

當電影傻子遇到文學傻子

——有感於黃國兆將《酒徒》拍成電影

聽到劉以鬯經典代表作、長篇小說《酒徒》即將拍成電影的消息,已有一段時間;奇怪的是,“只聞樓梯響,不見玉人來”。

原來,如果不是讀了黃國兆的〈把《酒徒》搬上銀幕的挑戰與困惑〉、〈把《酒徒》拍成電影的苦與樂〉兩篇文章,我還眞不知道其中的原委和內情:香港一部文學名著要搬上銀幕,原來是如此困難重重!

將文學名著改編成劇本,拍成電影,並非誰的發明或發現;中外電影史上早有先例。成功者如《亂世佳人》、《飄》、《魂斷威尼斯》、《靜靜的頓河》、《林家舖子》、《早春二月》、《祝福》等等,都是極為成功的例子。然而,香港將文學原著搬上銀幕的,不是沒有(例如張愛玲、亦舒、李碧華、金庸等的作品,不少已拍成電影),但都偏向於流行作品;武俠小說屬於另類通俗文學,李碧華許多小說根本是為電影度身訂造。進入廿一世紀,香港電影改編自文學作品(狹義的,指純文學)的,更是鳳毛麟角或每況愈下了。是香港缺乏好的、文學價値較高的作品,還是電影圈某些人士價値觀不同,並沒有把心力放在這方面?看來是後者。除了劉以鬯寫了很多以香港為背景的小說之外,還有舒巷城、海辛、林蔭、周淑屛等一系列香港作家,都是以寫反映香港城市現實為特色的“本土文學”。如果不以香港城市特徵為賣點,那麼,文學性特強的香港文學作品,長篇比較之下,確是少一些(不是沒有),但中、短篇之多,卻有如天上星星。問題只是你願不願意去發現和發掘而已;正如黃國兆之鍾愛《酒徒》,十幾年前買下改編成電影的版權,十幾年後,為實踐諾言,終於成功拍成電影。表現了極大的誠意。黃國兆的《酒徒》電影劇本和電影,普遍獲得“忠實於原著”的好評。何況,《酒徒》拍攝的難度太高!可見,香港不是沒有優秀文學作品,而是缺乏像黃國兆這樣的有心的好導演。香港電影向下滑落的時期(近二十年)以迄於今,題材仍然毫無新意,大部分圈內人士,始終只是將電影當作一盤生意,又以觀衆的胃口和需求作為藉口,旣沒有承擔失敗的勇氣,更缺乏一種拍攝高素質電影的理想和追求。在這種電影生態裡,香港銀幕怎能不充斥黑社會、暴力、血腥、宮廷陰謀……黃國兆以電影《酒徒》為第一炮,呼喚香港“文學電影”之魂回歸,又怎能不令人刮目相看?怎能不叫人肅然起敬?

黃國兆以《酒徒》作為香港“文學電影”來拍攝,具有一種很大意義的示範作用,可以肯定,他已將個人的得失(尤其是經濟上的)置之度外。正因為我們的商業社會有這樣的“傻子”,我們的社會才有希望,電影才更多樣化,人們才有更多的選擇。依我看,起碼有這幾點意義:其一,鼓勵電影人士拍攝改編自文學作品的電影。一方面有助於提高香港電影的素質,加強其文學元素,不要老是給外人淺薄、胡鬧、無厘頭、暴力等等壞印象;另一方面衆所周知,純文學在香港處境艱難,改編成電影,有助於宣傳,廣為人知。其二,有助於香港電影題材的擴大。香港電影從六七十年代鼎盛時期的高產量到近年的大銳減,除了成本的暴漲、電影運作模式的變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那就是題材的匱乏,像《歲月神偸》、《月滿軒尼詩》、《志明與春嬌》等那樣的電影,其實在香港中短篇中不少,剩下的只是你願不願去挖掘而已。其三,提供了從文學原著改編為電影劇本的範例。從原著文本到劇本文本,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文本。不是說《酒徒》劇本編得特好,說實在的,在香港,電影劇本很少公開發表。原因很多。一些導演拍電影,沒有寫好的劇本,只憑自己的心血來潮拍攝;一般讀者不習慣於閱讀劇本這種形式;於是,市場上也就造成惡性循環,銷行情況好壞按小說、散文排列,評論、詩和劇本向來都並居第三。黃國兆的電影劇本分三次發表於《百家》文學雜誌上,在香港非常罕見。香港願意從事電影行業的,大不乏人,初學寫劇本的文學愛好者,可從黃國兆的《酒徒》電影劇本中看到兩種不同文體的特徵,以及如何寫劇本。《酒徒》劇本寫得很好,用頗有限的文字抓住了《酒徒》的精髓。

好處說完,我們再看黃國兆如何“傻”。不知為什麼沒有申請到香港電影發展基金?申請到的二十萬,竟是香港藝術發展局撥出。香港藝術發展局在資源“滿溢”的多年前,撥款給一些較巨型的文學編纂計劃,數額驚人,偏偏値得撥錢的,像《酒徒》電影的拍攝,卻是給得那麼少!香港的個別天王巨星,所拿的一部電影的片酬常常以千萬港幣計,肥了自己,窮了香港電影,不知對香港社會有什麼好處?二十萬!實在還不夠大明星片酬的零頭啊!居然,黃國兆接受了!令人不可思議的是,他請來的那一批演員,居然也不計較經濟上的得失,都願意為友情演出,義助黃國兆,而且盡職盡情盡力將戲演好,也確實演得很投入很好。可見,她(他)們同樣是 “傻子”,同樣値得我們肅然起敬。沒有這一批好戲之人,《酒徒》不可能拍成。難怪黃國兆寫了兩篇文章。語多感慨了。我想到了文學色彩頗為濃郁的、岩井俊二導演拍攝的膾炙人口的日本電影《情書》,看來也不是什麼大製作,可是該片外景較多,美麗的外景和特殊的叙事風格為它贏來聲譽;《酒徒》什麼都好,就是外景稍少,連黃國兆在香港書展與也斯對談時也談了因為經費不足的苦衷。有錢好辦事,沒錢什麼都困難。經費少,黃國兆就得傾囊而搏,連他的幾個好友都孤注一擲了。

這是黃國兆遇到的第一個挑戰。第二個挑戰是,《酒徒》在創作技巧方面用了意識流或內心獨白,這些存在於人物內心深處的流動意識,在靠光影、形象取勝的電影映像藝術裡,不容易表現,捨棄這些,等同於割裂了《酒徒》的靈魂;執着於這些,忠實於這些,無疑綑綁了自己的手腳。何況,這樣的電影技巧,一般的觀衆是否接受,是否喜歡,都屬未知之數,很大的可能是吃力不討好。黃國兆選擇了後者。電影配合了旁白,以及用了銀幕突然一片黑、出現幾行反白字的形式來表現,這雖然不是黃導演的發明,但傳統電影已非常少用或根本已棄用。再說,《酒徒》的重點在於通過一個酒徒酒後的意識流,發表了對中外文學的見解,以及對好幾位名家惡劣生活處境和偉大文學成就逆反的感嘆,並把它們夾雜在日常生活裡。基本上屬於非情節小說,較難吸引一般看慣了傳統通俗電影的觀衆。對這第二項挑戰,黃國兆依然迎戰而上。

經費少、拍攝難度大,一般商業味重的導演都不會感興趣,而黃國兆非常執着,十年來魂縈夢繞,一定要遂自己心願。這就是他的“傻”。傾家蕩產已全被他置之度外。至於劉以鬯,他的“傻”乃是從四十年代末,他從中國大陸來港,沒有任何謀生技能,唯一能運用和操作的就是一支筆而已。他這一支筆,儘管高產到每日要寫一萬二、三千字(即十二、三個專欄,平均每個專欄一千字),但卻是為生活所逼,並不是自己情願的。所謂“娛樂別人”乃是劉以鬯出諸對自己的“急就章”的自謙之語,“娛樂”的背後,卻充滿了不為外人知的辛酸。劉先生從年輕時候就熱愛文學,以筆謀生,非常辛苦,賺的是辛苦錢,癡情不悔。這是他的傻;不懂轉型,所寫下的“娛樂自己”的《酒徒》又有自己的影子、堪稱夫子自道(難怪黃國兆千思萬想,想不出電影主角該用什麼名,乾脆讓他姓“劉”,劉先生欣然應諾)。歷來電影或小說中以作家為主角的不勝其多,但似乎愛情佔了較大的篇幅,像《酒徒》這樣以作家在香港商業社會窘迫困境為主要內容的,始終比較少。有人稱之為“文人小說”。這樣的小說題材,當然不熱門,很難引起讀者興趣,這又是劉先生的另一種“傻”!比較那些另類的流行小說寫作機器,創下二三百本的單行本紀錄,版稅袋袋平安,劉先生出書,都經過嚴格挑選(縱然他那些“娛樂別人”的小說,隨便挑選一部,也可能比不少人強),迄今為止,主要也不過那二十幾部,這不是又是一種“傻”是什麼?創作了七十年的劉以鬯“傻人有傻福”。儘管文學藝術終身成就奬遲遲都還沒頒給他,但1994年他獲邀香港臨時市政局“作家留駐計劃”第一任作家,2010年他獲選香港書展第一屆“年度文學作家”,屢次第一,實至名歸。

正是無數“傻子”造就了香港文學藝術的美麗風景!

因此,當電影傻子黃國兆遇到文學傻子劉以鬯,一拍而成,我們受到了無限感動。好想流淚。

小說《酒徒》已成文學經典;電影《酒徒》的藝術成就得失我們將另文討論,在票房上可能未必理想,但哪怕死,也是死在戰場上,死得壯烈。

從這意義來說,我們也應頒奬給黃國兆!

東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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