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補供社保安排12月公布
2010年10月14日
【本報訊】社會保障基金主席馮炳權透露,將在12月公布為補供款長者做前期工作的計劃,避免長者集中辦理手續,造成龐大工作壓力。另外,他重申政府並未有意提升社保供款額。
社保基金昨到歸僑總會講解新社保制度,歸僑總會理事長王彬成表示,繼中央儲蓄戶口制度,社保基金再到場介紹與居民利益密切相關的新社保制度,說明當局對僑界非常重視,這也是特區政府致力推行施政公開透明,構建陽光政府的具體行政作為。雙層社保將保障範圍擴大至全民,確保長者年屆退休後的基本維生需求。
政府未擬調升社保供款
而在講解會上,僑界對新社保制度提出一些疑問:例如享領殘疾金的居民可否申請「補供扣款」;全民供款是否如舊社保制度屬強制性;183 日常住澳門的相關規定如何;以及新社保制度推行後,社保基金的開支將大幅增加,政府如何保障基金財政穩健及運作正常?
馮炳權逐一回應稱,必須是成為社保受益人後才出現殘疾的人士方可申請「補供扣款」。另外,若存在勞資關係,屬強制性社保制度,其餘為任意性。
而183日常住澳門是登錄新社保制度的重點,申請者於過去1年,以及補扣供款的年份必須留澳足夠183日,若無法提交符合可視作留澳183日條件的證明文件,只要找兩位年滿18歲、持澳門身份證的市民(包括家人)作出聲明即可,以達致合法但利民的目的。另外,社保基金除養老金外,還提供其他福利,開支龐大,但重申直至目前為止,基金運作並無問題,而政府有做精算研究,未來會因應情況調整注資。馮炳權提醒,「補供扣款」申請必須於明年提出。他亦再次強調補扣供款額不會因社保供款額的調整而改變。被問到是否意味政府有意調升社保供款額?他指暫時未收到任何通知。對於有社團建議先讓未來新加入社保的長者補扣供款。馮炳權表示,由於1月是供款月及要進行生存證明工作,工作量龐大,故新制度雖在明年1月1日才生效,但當局爭取在今年年底,先為65歲長者做好補扣供款申請的前期工作,避免他們在明年1月集中辦手續,對當局構成壓力,具體措施可望在12月公布。他又指出:社團反映模擬計算器最方便市民,未來當局會加大應用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