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錫鈞:文創產業乏基礎需時間累積
2010年10月17日
【本報訊】澳門創意產業促進會理事長黃錫鈞表示,整個社會都很關注文化創意產業進度,而有份參與其中的藝術界、文化界、政府官員及學者都明白在這方面澳門沒有基礎,所有條件都需要創造,這條路非常難行;文化創意產業需要時間累積及沉澱,待整個社會達成共識後,才能形成真正的文化創意產業。
黃錫鈞接受訪問時指出:文化創意產業在本澳才剛始蘊釀,上屆政府提出文化創意產業,並將望德堂區訂為產業試點、孵化點,自現任行政長官崔世安上台後,延續上屆政府方針,大力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上台後亦按政府政策,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並赴台考察,但社會並沒有文化創意產業基礎,對如何推進文產業發展亦未有共識,因此,民間及政府都對文化創意產業心中無數。
應先易後難以點到面
他認為,特區政府表示3年內推出措施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是因為現時心中無數,但相信,特區政府成立文化創意產業諮詢委員會,文化局成立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及張裕承諾未來會成立多個工作組將有助推動產業發展,而將塔石廣場玻璃屋打造為文化創意產業旗艦店更表示政府決心。
文化創意產業是將文化藝術變為產業,但澳門要將文化產業化難度極高,並非三年五載就可以辦到,與鄰近地區相比,澳門人口及市場相對較小。他坦言,澳門要有自知之明,澳門沒有工業,人口亦只有數十萬,加上現時才提出文化創意產業,政府及民間都在研究如何推行,藝術界、文化界人士都嘗試將文化藝術變為創意產業,但真的非常困難,社會急都急不來,應該先易後難,以點到面,有多少做多少,在踏出第一步自然就會產生第二步的有利因素,待社會有共識後,往後的進程就會加快,並累積經驗。另外,黃錫鈞提到,現時澳門人對取得藝術作品渠道依然停留在透過贈送方式,並非以購買的形式獲取,要推行文化創意產業須提升澳門人素質,讓他們形成對文化藝術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