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明年近億元預算獲通過
2010年10月19日
【本報訊】立法會全體會議昨日討論《2011財政年度立法會本身預算》議決,通過明年預算為9880萬(澳門元,下同)。2011年度立法會預算案較2010年最初預算多1680萬元,預算增加主要來自「人員開支」、「資產及勞務」、「經常轉移」、「其他經常開支」及「資本開支」。
立法會行政委員會徐偉坤昨引介時表示:2011年度立法會預算案較2010年最初預算多1680萬元,增幅為20.5%,而與已完成記入第一補充預算後的2010年5月31日修正後預算相比,增加1357多萬元,增幅為15.9%。
基於5原因令開支需修正
經修正後預算的開支高出1357多萬澳門元,主要是基於5項原因:
包括:「人員開支」增加707萬元,增幅為11.1 %,是由於預計立法會輔助部門需增聘人員及立法工作將有所增加;取得「資產及勞務」開支增加423萬元,增幅為29.4 %,主要由於預計大樓管理和保安、電力及其他因立法會籌辦研討會而與之相關的翻譯服務、書刊製作及其他相關負擔會有所增加;「經常轉移」輕微增加3萬澳門元,用以對社會慈善活動的支持;「其他經常開支」增加73萬元,增幅為12.8 %,主要由於新聘人員引致社會保障制度供款的增加及增加「備用撥款」來應付其他經常開支;撥給「資本開支」的款項增加,金額為150萬元,因為需要更新立法會設備,其中以資訊設備及增添辦公室家具為主。
最後,預算案議決最後獲立法會大會一般性及細則性一致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