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局向業界社團闡釋建議修改內容
防火規章糾正違規強化罰則
【本報消息】土地工務運輸局昨日下午三時假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會,向物業管理業、建築業、基層社團等,介紹《防火安全規章》建議修改內容。與會者普遍認同修改內容符合社會實況,但須要深入研究有關監察措施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以免出現有法不能執行的情況。
倡直接警告違規者
工務局城市建設廳長陳榮喜、城市建設廳監察處長梁俊佳、城市建設廳准照處代處長區炳堅、城市建設廳工程師嚴學明,消防局副消防總長傅文佳,一等消防區長林曉帆等出席。
出席介紹會的建造業界人士梁蔭沖表示,“規章”放寬了樓宇建築,對樓宇的設計、規劃和使用面積增加彈性;吸納了業界意見,寫入修訂建議。但有待深入研究建議修訂內容對未來建築結構、機電系統及通風系統的設計、規劃、施工造成的影響。
有出席人士質疑修訂內容容許專營公司對違規建築實施停水、停電和停燃氣供應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是否已獲各專營公司承諾配合,擔心屆時法律獲通過後,才發現不可行,出現無法執法的情況。當局回應指有關修訂內容已徵詢法律意見,若法律通過後,各專營公司有義務協助當局執法,但有關修訂內容仍待社會深入諮詢、研究。
有物業管理業界關注,當局現時巡查樓宇的防火安全時,若發現違規行為時,多向管理實體發出糾正信,而非直接向違規業主發信,不利於鼓勵糾正違規,建議日後直接向違規業主發函。
處理僭建投訴緩慢
有物業管理人士對當局接到僭建投訴,遲遲未阻止有微言。提出管理公司已盡了舉報的義務,但業主在當局出面制止時已建好僭建物,米已成炊,之後不了了之,質疑責任誰負,會否對管理實體提罰則。如何處理和對待合法經營的專營公司和天線公司在大廈公共地方的線、管使用規範,物料安全等。
當局重申在接到僭建舉報四十八小時內,禁止有關非法建築。對於大廈明確違規者,會直接發信通知業主糾正。若在沒有確定阻塞走火通道物主時,在一定期限後,會被視為公物,由當局移走。但管理實體有巡視和保障大廈公共防火設施正常運作的責任。
對於私人單位改建,可能對防火安全構成隱患,由於本澳法律保障私人住所物權不受侵犯和個人隱私具有高度保障,當局向法院申請進入處理時,受到很多限制。若業主不合作,強制大規模改建私人住所結構,處理有困難。因此,當局的修訂方向,一方面鼓勵業主自動糾正,另外會加強罰則,以起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