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篇文章想起
陳志峰
從處罰學生,談到澳門的師生關係
從一篇文章想起
上期敎思版頭條刋登了文友祁淼《怎樣罰學生才合情合理合法?》一文,引起了不少敎育界同工的迴響。更有同工把這篇文章的超連結放上“臉書”(Facebook)供大家分享和討論,結果引起數十則發人深省的回應。
不少敎育同工對於文章的內容表示驚訝,倘若誠如祁淼先生所言,在一個“如何敎育問題學生”的硏討會上,不少前線敎師“發言無顧慮,實話實說”的前提下,暢所欲言大談懲罰學生的各種方法,會後甚至可以由祁淼先生總結出懲罰方法四大類型:“經濟制裁”型、“勞動改造”型、“體力消耗”型和“連坐留堂”型,那麼,常用這些方法的敎師無可避免將會備受學生的埋怨和專業上的質疑。我們百思不得其解,今時今日,居然古代的“連坐法”都給一些同工用上了,“一人違規,全班受罰”到底合不合情理?對待一些上課多言、睡覺的學生,一些同工用上了罰靑蛙跳、罰跑樓梯等方法,算不算是廣義上的體罰?一些同工因為學生不聽話而罰學生中午留堂,以“飢腸轆轆”懲罰學生,難道不會構成虐待嗎?
師生關係備受考驗
我們先不談使用這些處罰手法的敎師是否具備專業水平。我們先將心比己、易地而處,如果我們倒轉頭來當學生,承受敎師以這種方法處罰自己,可以接受嗎?能不反感嗎?當然一定非常反感!如果這些反感慢慢累積下來,學生和老師之間的關係會變成怎樣?如果師生關係惡劣,敎育素質必然受到重大打擊,這是我們樂見的情況嗎?
上文讓我們反思師生關係。我們對於澳門的師生關係狀況甚感興趣,上周公佈的PISA 2009(學生能力國際評估計劃)為我們提供了答案:“測試並發現,澳生對敎師認同感低,認為敎師少聆聽心聲、對待學生不公,嚴重影響師生關係。”(載於12月8日《澳門日報》)當然,我們無意把上述敎師處罰學生的事例,作為解釋澳生對敎師認同感低的唯一理由。但是,由上述事例無疑可以引證了部分老師實在對於學生不夠公平。若問從PISA 2009反映出來有關師生關係的問題,澳門敎育界有必要進行深切的反省嗎?以我愚見,實在有迫切需要。如果讓這個問題蔓延下去,澳門的敎育素質必不能保障,必禍及我們的下一代。因此,政府、敎育界、社會都需要關注這個問題,切勿等閒視之。
師生關係,從敎師做起
或許有些老師會抱怨,大家不是不想坐下來好好聆聽學生的心聲,也希望慢慢跟孩子講道理,可是,沉重的工作負擔讓澳門敎師沒有足夠的時間去關心學生。衆所周知,敎師的工作約可分為四個範疇:備課講課、批改評量、輔導學生和專業發展。澳門敎師在日常工作中,已經花了大部分時間在首兩項工作範疇上,至於關心學生和專業發展兩個部分已經顯得力不從心。因此,敎育界一直呼籲制訂《敎師職程》(《敎師職程》落空,現在只有《私立學校敎學人員制度框架》),目的就是以法理保障敎師合理的工作量,解放敎師,讓敎師可以合理分配時間,履行其職責上的四個工作範疇;尤其應該在保障學科敎學素質的前提下,更多關心學生,靜下來好好聽聽孩子的心底話,從而建立起良好的師生關係,形成一個正向循環。
話說回來,敎育無疑是一項良心的行業。過去幾年,筆者曾任敎一些師範的基礎課程,往往語重心長地奉勸那些敎育系的“新鮮人”,不應只當敎師是一份職業,抱着“打工仔”心態;更應把敎師視為一項具有深遠意義的工作,敎書育人,應能起到傳授下一代知識,為下一代樹立正確價値觀念的作用。作為敎師,應該具備“軟心腸”,能夠體諒學生、關懷學生,處處能為學生着想,以學生的利益作為最優先的考量。
能夠把學生放在心頭的老師,何須擔心師生關係問題?早前筆者也參加了一個敎師分享會,與會的五位敎師都能夠做到關懷學生,結果他們表示,敎學生涯十多年沒有遇過甚麼師生的問題。其中一位女敎師更認為學生很純眞,你待他們好,他們能夠感受得到,更頑皮的學生,都會被老師的眞情所打動,良好的師生關係就是建立在互信的基礎上。
小 結
我們寧願相信,祁淼先生文中那些前線敎師們只屬少數,大部分的澳門敎師都不會以那些有欠專業水平的方法懲罰學生。可是,PISA 2009所反映出來有關師生關係欠佳的問題實在不容忽視。
a間,包括合理的薪酬待遇、合理的擔課時數、合理的工作環境……這些都是澳門敎師們應該得到的專業保障。可是,倘若眞正給予敎師團隊足夠的專業保障後,社會無疑會對敎師提出更高的要求,畢竟我們是擔當着培育澳門下一代的重任。
因此,在爭取敎師獲得更合理保障的同時,作為敎師的我們更應發憤自強,積極提升專業水平,主動關懷學生,與學生攜手共建良好的師生關係,保障澳門下一代具有更好的素質,這才對得起“敎書育人”這項良心的事業。
陳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