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閱讀:拾級而上?順其發展?談閱讀能力及其發展階段(上)
閱讀能力的內涵是許多心理學研究致力探討的對象之一。早在1944年學者Davis即採多因論的觀點,認為閱讀能力至少包括9個要素:理解字義的能力、在文章脈絡中選擇最恰當字義的能力、依文章結構定義代名詞及引文的能力、選擇篇章大意的能力、回答文章明示問題的能力、解答文章暗示問題的能力、推論理解的能力、辨識文章風格的能力、為作者寫作主旨、目的、意圖及觀點定位的能力。
其後,諸多學者也進行許多理論或實徵的研究,希望能更明晰的知道閱讀能力包含那些。例如,Martzano 與Paynter在其2003的文章中,即提出九項閱讀的基本能力,分別是:辨識字母、瞭解發音、運用發音規則、將字拆解、以上下文推敲字義、利用字首字尾字根推敲字義、辨認句型、提出字面的問題、提出推論性問題等。
然而,閱讀能力的內涵並非與生俱來、固定不變,而是隨著年齡或相關環境條件,與之增進發展。如Adams於1990年提出閱讀能力應有其層級(hierarchical),要了解文章的意義,必須先了解個別句子的意義;要了解個別句子的意義,必須能分析句中的子句和詞組;要能分析句中的子句和詞組,必須能辨識所組成的單字;要能辨識每個單字,必須能理解其拼音方式或字形;最後,必須有能力解析組成該字的每個字母(以中文來說則是字的筆畫結構)。如此由總體到部分的層級分析,也多為學者所認同。總之,閱讀能力總是不離拼音、字、詞、句、段、篇等面向,再依其問題的層次,逐次加深解析。
問題是:閱讀能力的發展是否有其順序?大致而言,在1990 年代諸多學者如Duffy、O`Donnell、Gunning等人皆曾提出「閱讀理解階段論」,但大致上而言,三位皆認同閱讀理解能力的發展始於聽覺語言、口頭表達能力,再進入解碼識字、流暢閱讀、獨立閱讀、閱讀學習、實用閱讀的階段。…(待續)
⊙作者介紹⊙
許育健,畢業於北市立師範學院課程與教學研究所,現攻讀師大教育系課程與教學組博士,目前也是北市國教輔導團國語文領域輔導員之一,經常擔任國小週三研習(或工作坊)國語文領域閱讀與寫作等相關講題講師,迄今近百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