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其真倡基本法納常規課程
2010年12月18日
【本報訊】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曹其真認同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多年來的工作成果,惟《澳門基本法》是本澳經濟、政治及生活等方面相關法律的根本依據,建議將基本法定為學校的常規性課程,全民推廣。
另一方面,政府官員依照基本法辦事,為免違背原意,她希望主要官員必須了解基本法的內涵。
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會長廖澤雲在「澳門基本法與特區發展」專題講座上表示,特區政府將強化各級公務員對《基本法》的學習,大力加強《基本法》的普及工作,進一步推動政府中高層官員和相關社會人士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正確理解,未來會在公務員隊伍中,以及各學校培養一些基本法的導師。貫徹實施澳門基本法,推動「一國兩制」的實踐。
曹其真指出,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成立後,做了大量推廣工作,但《基本法》作為澳門憲制性文件,是本澳經濟、政治及生活等方面相關法律的根本依據,故認為應讓本澳學生從小學起,作全民推廣。尤其澳門公務員依照基本法辦事,必須深入了解基本法的內涵。她指20制訂基本法時,未有匯編等的紀錄技術,未能使官員了解基本法制訂的原意及過程,感到惋惜。
另外,有媒體問市民對民政總署是市政機構的概念不清?曹其真回應,制訂基本法時,因認為不再需要兩個政府(中央及地方政府),故只規定可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而按照民署現時管理文娛、康樂等工作的職務,確實是一個市政機構。但若果引起市民誤解,她亦希望政府多向公眾解釋宣傳。至於民主政制的推動,她指政府尚未有具體計劃,不便評論。